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应有新要求、新作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推行“四步”廉政工作法,确保法院廉政建设工作全覆盖。
每人承诺。年初,每位党员干警结合各自岗位职责,明确各自廉政建设目标,并以责任书的形式形成书面承诺书,逐次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予以确认,年底作为党员干警绩效考评依据。
每月交流。每月,院党组中心组学习时,至少安排一小时的廉政学习内容,用于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做到警钟长鸣。院党组、各支部采取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学习讨论会等形式,围绕廉政建设热点组织专题研讨,交流分享心得体会,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每季小结。在每季度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谈话会上,各部门在阶段性小结业务工作情况的同时,需单独小结廉政建设情况,发现问题的则需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慎小慎微。
每年述评。班子成员专委及各部门在年终总结工作时,除开展述职述责外,还需就廉政建设开展情况述“纪”,是否存在“一票否决”的情形,并接受全院干警的民主评议,以此确定评先评优结果,确保奖惩机制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