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了法官,真的非常感谢,是您们为我讨回了公道,让我从心底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与彼此之间的尊重”。3月6日,阳光明媚的下午,一位眼窝湿润、情绪激动的当事人王某,一边道谢一边离开了哈密铁路运输法院。
这涉及的是一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受害人王某(化名)因到婚庆公司讨要婚礼定金与被告人刘某(化名)发生肢体冲突,刘某将王某推倒并导致其流产,经鉴定王某构成轻伤。
案件立案后,该院刑庭承办法官认真了解案情,并根据案情的需要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通过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从最初态度冷硬僵持不下的双方,到最终以一句诚恳而朴实的“对不起”,使双方握手言和。王某还主动向法院递交了谅解书,要求法院能够对年轻的刘某从轻审判。听到一句句感谢的话,让法官心里不光有因审结案件而感到的轻松,还有努力付出得到群众认可的欣慰。
诸如此类的故意伤害案件,大多都是因为发生口角而导致的激情伤人,且一般都是因为当事人年龄较轻,遇事不够沉着冷静,事发后都感到后悔,法官通过对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不但能使被害人在经济上得到补偿,而且从心灵上也能得到一些安慰。对于被告人来说,能让其从自身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得到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也能感受到“宽严相济”的感召,特别是对青年犯罪人具有教育、感化的作用,使其在知晓自己犯罪的同时,多了一份感恩的心来回馈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