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县人民法院党组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形成以“主体责任”促进全院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的良好局面。
巩固纪律作风建设。在全院开展干警学习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巡视利剑、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及廉政党纪条规活动,狠抓廉政教育,牢记“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制定完善审务督察、廉政监督员等制度,扩大监督渠道,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切实做到敢抓敢管,对干警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止“小毛病”发展成“大问题”,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积极营造全院风清气正的司法为民环境。
细化权力运行监督。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阳光司法,公正司法,让司法权运行全过程处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进一步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六难三案”问题,治理庸懒散奢现象,转变司法作风,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