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上午,伽师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理论学习组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做到“十改进”“十不准”的通知》,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王洪桥主持学习会并讲话,就贯彻落实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通知》精神, 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转变作风,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水平和效率,自觉用实际行动来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工作目标。
要发挥“领头雁”效应,法院党组成员要做到从我做起,自觉主动地带头开展对照检查,及时整改自身问题,切实做到以上率下,层层抓落实,彻底纠正“四风”问题。同时,要抓好自己分管部门的纠正“四风”工作。
要进一步加大“四风”督查力度。纪检、政工、审务督查部门要改变以往的干部管理模式,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重点督察等有效形式,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重点要加大节假日值班、公务车辆管理使用、以及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情况的督察力度,切实做到对“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绝不手软,确保用公正廉洁的审判、执行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要切实提高办事效率,从根本坚决杜绝办事拖拉、久拖不审、久拖不执,案件超期等当事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要切实转变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严禁出现接待当事人时态度差,服务意识不强,以及方式、方法简单粗暴、敷衍塞责,用语不文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