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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借条的官司
作者: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 丘华生  发布时间:2017-12-26 10:45:56 打印 字号: | |
  因为没有打借条,陈某在法院打官司,心里一直忐忑不安。直到11月14日,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开庭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认定了他与李某的借款事实存在,官司赢了,他才放下心来。

  2015年8月,李某做生意资金周转不开,便找陈某借款,当时陈某看朋友有困难,没多想就从银行取了30000元借给李某。因为俩人是多年的好朋友,陈某当时没有要求李某打借条。转眼2年过去了,李某从未提过还钱的事。于是陈某便向李某讨要,要钱过程中李某不但不还钱,竟矢口否认向陈某借过钱。不得已,陈某通过电话和短信向李某催要借款,并把双方通话的内容进行了录音。

  陈某多次催要遭拒绝后,一纸诉状便将李某告上法庭,并将催款的手机短信及录音作为证据提交了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陈某提交的证据有效,并将这些证据送达给李某,一直否认借款的李某改变了态度,承认了借款的事实,并同意还钱。

  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李某当庭给付陈某30000元借款,陈某放弃了借款利息及其他请求。

  办案法官提醒:借贷双方不管关系有多好,一定要打借条,如果没有借条,要保存好通话录音、短信、微信等电子证据。如果本案中陈某没有手机录音及短信,可能会因为一时仗义和疏忽吃哑巴亏的后果。
责任编辑:田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