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雅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损害赔偿的案件。虽然案情涉及一名来自巴基斯坦的外国友人,但是通过法官细致耐心的工作,及时帮助外国友人挽回了损失。
原来,来自巴基斯坦的阿某因为妻子米某是中国人,常住沙雅县某小区,去年因为工作上的事情回国,其妻子米某买的价值22000余元的各类手工艺品来不及带回国就暂存在自家地下室里。去年8月的一天晚上,被告吐某喝醉了酒,晕晕乎乎的逛进了某小区,在发现阿某家的地下室里发现了存放财物的箱子,打开后发现里面的财物挺值钱,就将箱子带回了家,后来手里缺钱就将箱中的一部分财物卖掉变现。
很快,吐某就因盗窃罪被该县公安机关抓获,今年5月,吐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阿某价值9700余元的财物从吐某家中找回,但仍有约11600余元损失未能获取赔偿。
为帮助这位外国友人及时挽回损失,此案的主审法官阿不力克木·沙迪克给被告人的家属做了大量的说服教育工作,同时考虑到被告人家属的实际经济能力,在具体赔偿数额上又与双方当事人反复协商,经过两天的调解,被告人家属最终与阿某达成赔偿调解协议,阿某放弃原本11600余元的诉讼请求,吐尔逊的家属当场赔偿阿尼提汗6000元,阿尼提汗放弃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