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共有是指二人以上按照各自确定的份额对共有物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共有关系。
根据《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的,出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各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是根据不同的份额确定的。各个共有人对共有物持有多大的份额,就要对其共有物享有多大的权利和承担多大的义务。份额不同,各个共有人对共同财产的权利和义务各不相同。”
根据《物权法》第10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按份共有人对其份额享有独立的所有权,有权转让、抵押自己共有的份额,无须其他共有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