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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法院:滨湖法庭“四大亮点”创新人民法庭工作
作者:昌吉市法院 王振声   发布时间:2017-10-13 10:32:04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昌吉市人民法院切实加强派出法庭审判管理,以“学转促”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突出抓好“近、便、快”,积极总结先进方法和经验,不断加强法庭一线阵地建设,力促地方和谐稳定。

  落实“四心”工作法,提升百姓满意度。滨湖法庭始终牢牢抓住司法为民这一主线,以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在思想上亲民,方法上便民,行动上利民,总结提炼出“办公办案要细心、接待群众要热心、倾听诉求要耐心、服务群众要贴心”的“四心”工作法,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正为辖区百姓提供热情周到的司法服务。

  贯彻“两个必须上门”,提高诉讼服务质量。一是涉老案件必须上门,即凡是受理涉及赡养案件,原被告一方或者双方年龄较大的案件,法庭工作人员必须到原、被告住所地送达诉讼文书,到住所地调解、到住所地开庭。二是涉远案件必须上门,即对于交通不便、道路较远的案件,法庭工作人员必须到当事人住所地送达法律文书、上门调解案件和就地开庭。

  建设完善大调解联动机制,提高矛盾化解率。滨湖法庭创新司法服务方式,找准“三调联动”切入点,积极推进片区矛盾纠纷化解联席会议机制,使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效结合在一起,较好地实现了司法的最高境界“案结事了”。确立并通过以六工镇、佃坝镇、滨湖镇行政辖区为片区的矛盾纠纷“三调联动”大调解机制和联席会议章程,构建了一个纵向延伸镇、村二级,横向覆盖三镇的社会管理各方面的“三调联动”调解网络。

  推行“立案三必调”,降低群众诉讼成本。滨湖人民法庭确立了当事人人数多的案件必调、案件当事人矛盾激化的案件必调、辖区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必调的“立案三必调”原则,并受到了辖区百姓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田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