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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中院对部分人员岗位调整及新聘用书记员进行廉政谈话
作者: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 朱燕玲  发布时间:2017-10-10 10:41:17 打印 字号: | |
  为使部分岗位调整人员及新聘用制书记员增强纪律意识,改进工作作风。10月9日,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新调整岗位的7名法官助理、7名书记员及25名聘用书记员进行廉政谈话,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谢永德主持会议。

  纪检监察处处长陈健对部分人员岗位调整及新聘书记员进行了岗前廉政谈话。他结合法院目前党风廉政工作形势和任务,从四个方面对大家进行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养成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的自觉;要依法、规范使用微信、微博等,不得发表、传播与中央精神相悖、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不符的信息和言论。二是要勤于学习,善于实践,提高自主学习能力;三是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吃拿卡要,不迟到早退,严守审判秘密,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四是牢固树立清醒认知,认知自我、认知环境、认知差异、认知长远,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加强自身素质。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谢永德从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廉政纪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方面要求大家一要勤于学习,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完成“角色”转变;二要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执行“八项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提高自身修养,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三要扎实做事,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法院工作人员良好形象,四要勇于担当,尽职尽责。面对急难险重的工作,要主动请缨,克难攻坚;面对歪风邪气,要敢于亮剑,伸张正义;五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要坚持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求创新,在实践中求发展。要坚持实干苦干,不弄虚作假,多为群众办好事实事。

  参加集体谈话的干警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学习、立足本职、努力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为法院审判工作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据悉,此次新聘书记员由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是该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对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的进一步落实,是组建审判团队的重要环节。
责任编辑:道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