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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2元载客 出车祸被索赔14.5万
作者:沙雅县人民法院 秦丽华 王梅  发布时间:2017-09-25 10:05:44 打印 字号: | |
  一辈子节俭成习惯的张翠芬(化名),好不容易奢侈一次坐了回出租车,却不幸遭遇车祸,导致九级伤残,天降横祸后该怎么索赔?9月23日,沙雅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2元载客费牵出14.5万元赔偿款的案件。

  今年春季,59岁的张翠芬像往常一样走路去菜市场买菜,回家途中突降大雨,眼看着离小区还有1公里,她便搭乘了“2元招手停”出租车,眼看就要到家门口了,出租车却在一拐弯处与对面的载客面包车相撞。事故导致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张翠芬身受重伤,经相关部门鉴定,伤残达到九级。

  事发后,经沙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张翠芬无事故责任,出租车司机负主要责任,对方司机负次要责任。

  住院期间,张翠芬花费了数万元医疗费,出租司机垫付一万元后再无踪影。在子女的建议下,张翠芬一纸诉状将出租车司机、出租车公司、面包车司机、面包车所属客运公司、两车投保的保险公司5个被告诉至沙雅县人民法院,向被告索赔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17万余元。

  庭审期间,法官在查明事故责任划分、责任比例,挂靠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保险范围的基础上,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意向,于是采取庭中调解的方法,以保险公司同意一个月之内赔偿到位14.5万元,两车司机分担支付鉴定费、诉讼费结案。
责任编辑:道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