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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法院五项措施促进司法公正廉洁
作者:伽师县人民法院 孙维存  发布时间:2017-09-14 12:21:40 打印 字号: | |
  司法廉洁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关键,司法不廉,公正就难保证。今年以来,伽师县人民法院从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出发,全面贯彻落实《准则》《条例》和中央关于“八项规定”的要求, 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意识,促进司法公正廉洁。

  强化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项规定”法院系统的“七项措施”,使全体全体干警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审判、执行及其他各项工作的标准,切实做到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合理诉求。

  强化督促坚持,切实转变作风。由法院审务督查室、纪检监察室负责,不定期对干警工作作风、落实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用公正、廉洁、快捷、高效的审判、执行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严肃岗位工作纪律。严禁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收听收看娱乐性音频视频节目、严禁上班时间进行网上购物、玩手机微信(与工作无关的)、严禁上班时间脱岗、串岗,严禁在办公室闲聊或大声喧哗等;严禁在公共场所、办公室、法庭抽烟;法官严格遵守开庭地点和时间,带头遵守庭审礼仪和纪律,严禁开庭时间随意进出、走动、接听手机以及从事其他与庭审无关的事情。

  自觉接受监督。由纪检监察室负责不定期邀请自治区级、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旁听案件的庭审,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让审判权在阳光下透明地运行。
责任编辑:刘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