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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建立金融案件诉调对接 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作者: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  发布时间:2017-08-30 12:38:51 打印 字号: | |
  2017年8月28日,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新闻媒体通报建立金融借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情况,巴州银监分局、巴州银行业协会、巴州各大商业银行、律师行业相关人员及部分特邀调解员以及巴音郭楞日报社、库尔勒市电视台、库尔勒晚报社等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访院新闻发言人、政治处主任胡圳泉就建立金融借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进行了通报,向来宾及媒体介绍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对进一步建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背景意义进行了说明。

  据介绍,自2014年5月1日起,该院开始受理库尔勒市内发生的运输合同、保险合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三类案件的管辖权由库尔勒市人民法院移转至该院。该院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以来,共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类诉讼案件81件。从受理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数量看,诉讼的金融借款案件较少,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数量较大,农村联保联贷借款占纠纷较多,新类型金融纠纷开始出现。从案件审理、执行情况看,金融借款合同案件普遍存在送达难、执行难问题。

  胡圳泉表示,下一步,将在提高案件质效、提供法律保障方面做进一步的努力。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企业责任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社会责任,在合理合法合情的基础上,尽量避免竭泽而渔。理解和积极适用法院要求的“谦和、审慎、善意”司法理念,支持法院在执法中树立“公正、善意、文明”的执法理念,配合法院做好金融借款类纠纷的调解、诉调对接工作,达到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上,该院民庭负责人发布了《库铁法院关于建立金融借款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对《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时代意义及其要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进行了简要说明。

  最后,还现场向新聘用的部分特约调解员颁发了聘书。
责任编辑:田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