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上半年法院工作情况,并就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研究室主任王建忠主持,石河子日报社、石河子电视台、北疆晨报、明珠生活全媒体、亚心网等5家媒体受邀参加。
王建忠通报,今年上半年,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891件(含旧存),比去年同期增长21.5%,结案4475件,结案率为45.30%,结案数比去年同期增加637件。其中仅受理民商事案件达5202件,占上半年总收案数的52.59%。
王建忠指出,由于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行业之间、企业之间、企业与公民之间因资金链断裂、履行能力差、资金相互拖欠引发的矛盾纠纷增多,各类民商事案件不同程度上升,尤其是金融借贷、民间借贷纠纷“井喷式”增长。因而,许多被告外出躲债,行踪不定,躲避传唤,法律文书送达难问题已成为制约法院办案效率的主要瓶颈。
王建忠表示,面对案多人少的严峻形势,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创新机制,主动应对,统筹兼顾。针对民商事纠纷案由复杂、群体性增多、处理难度加大的情况,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把调解延伸到民商事审判工作全过程,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今年上半年,石河子市人民法院调解或撤诉案件1983件,调撤率达到66.61%。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则强化判前释明、判决说理、判后答疑等工作,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王建忠介绍,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建成了具有诉讼引导、立案审查、信访接待、诉前调解等12项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既让当事人少跑腿快办事,也有效地提高了审判效率,从第一道关口缓解了审判压力。今年截至6月30日,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为853件,标的达9798万余元。司法确认675件,标的达8616万余元。
会上,立案庭庭长刘瑜、审判员周春梅详细介绍了诉前调解工作情况。
周春梅介绍,诉前调解使得一些没有必要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的纠纷,以调解方式解决,避免了对簿公堂可能造成的矛盾激化,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缩短了诉讼周期,减少了审判工作的中间环节,为解决民事纠纷全面提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今后,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将在审判实践中继续坚持司法为民,服务大局,不断积累审理民事案件的经验,让人民群众进一步接近司法,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我们的贡献。”
会上,该院还就民间借贷纠纷、“执行难”、诉前调解等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