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院跨院立案服务系统开通新闻发布稿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 王海琴
(2017年6月28日)
各位记者:
大家上午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向媒体通报新疆法院跨院立案服务系统的上线开通情况。今天参加新闻发布会的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陈敢、信息技术处处长刘琼。
下面,由我通报新疆法院跨院立案服务系统的上线开通情况。
近年来,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推进,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越来越多,各族群众对于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也越来越高,都希望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全区各级法院牢固树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努力在提高审判质效、诉讼服务质量上做出更大的成绩,而跨院立案服务系统的开通上线就是人民法院为各族群众提供诉讼服务的一个新举措、新途径。
众所周知,司法是社会秩序的基本维护方式,各种纠纷,无论是民事还是行政的,当事人对于法院依法裁判的期望值都很高。而要实现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基础是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跨院立案”的推出就是落实立案登记制的一个新举措、是回应群众需求司法为民的一个新举措,也是人民法院信息化发展的必然结果。跨院立案,简单地讲,就是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不再受到地域、管辖限制,可以选取距离自己最近的法院起诉,提交立案材料由“最近的法院”立案后,材料就会被转给管辖法院,实现“家门口打异地官司”。
首先,推行跨院立案是配套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人民法院在开展跨院立案诉讼服务过程中,要公开立案登记标准、服务流程等,这就形成了诉讼服务公开机制,倒逼法院严格贯彻执行立案登记制,有效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跨院立案服务系统的开通,实现了全区法院“立案一体化”的工作目标,既统一了法院的立案标准,不会产生不同法院之间立案标准不一致的问题,杜绝了个别法院人为设置立案障碍的现象,又统一了诉讼服务标准,扩大了立案诉讼服务大厅的功效,由法官对当事人进行诉讼引导,通过面对面的沟通确保当事人递交的材料准确、齐全,再通过跨院立案服务系统转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将网上服务转化为实体服务。
其次,推行跨院立案是坚持司法为民的必然要求。异地打官司会给当事人增加很大的经济和心理负担,打一次异地官司需要来回跑上几趟甚至十几趟,有时可能还不能及时立案。特别是在新疆,不仅各个平行法院之间的物理地域距离远,上下级法院之间的物理地域也比较远。前期全区法院集中部署的审判信息管理系统已经解决了上诉案件“调卷难”的问题,当事人提出上诉后原审法院可以直接将案件信息、上诉状及原审卷宗通过法院专网直接移送到二审法院,二审法院进行立案登记。如果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民事行政案件和申请强制执行、国家赔偿案件,还需要到法院的立案窗口办理,当事人异地诉讼的出行成本很高,而跨院立案服务系统就能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当事人可以在“最近的法院”的立案窗口递交立案材料,所有材料通过立案登记人员的一键发送就可以传递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减少了当事人长途跋涉的奔波之苦。
第三,推行跨院立案是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要求。经过几年的信息化建设,全区法院各族法官已经实现了在同一系统、同一平台网上办理案件,全业务流程网上办理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人民法院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审判质效的办案辅助功能有了很大的推进。因此,需要通过现代科技手段提高诉讼服务的范围和质效,跨院立案服务系统的开通,彻底改变了各个法院之间条块分割、各自为战的工作状态,建立起法院之间横向和纵向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的协同联动机制,充分利用法院专网优势,开创了跨地域、跨法院、跨层级的诉讼服务新格局,成为解决人民法院“立案难”、“诉讼周期长”的有效途径。
各位媒体朋友,新疆法院跨院立案服务系统的开通,为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律师提供了更为便捷的诉讼服务平台,希望各位记者朋友继续关注、关心并广泛宣传人民法院工作,让跨院立案功能广为周知,让法院各族法官提供更好的服务。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新疆法院跨院立案服务系统开通新闻发布稿会
答 记 者 问
1、刚才新闻发布稿里有提到,跨院立案服务是在网上操作的,与网上立案服务有什么区别?
刘琼处长:网上立案服务是高级法院新疆法院诉讼服务网二期的建设项目,即将开通。网上立案服务是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律师通过新疆法院诉讼服务网这个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己进行网上立案的操作,所有信息和材料通过内外网交互系统自动进入法院专网的立案管理系统,由立案庭法官进行立案登记。而跨院立案系统是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律师通过任一法院的立案窗口递交材料,通过法院专网的跨院立案系统由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立案登记。两者的操作路径、操作人都是不同的,跨院立案服务可以说是网上立案服务的补充,它主要是解决当事人的互联网操作能力低,或者没有互联网操作环境的困难,由立案庭的法官提供远程立案服务。
2、跨院立案服务系统主要是立案庭的法官来操作,怎么能保证当事人实现异地立案呢?
陈敢庭长:跨院立案服务系统属于诉讼服务的重要内容,为了做好这项服务我们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强化了业务培训,对全区法院立案庭法官进行了流程操作培训,让他们尽快掌握这项服务系统的功能;二是强化了功能效率,所有跨院立案的流程节点都会通过内网CoCall即时通讯系统第一时间通知立案法官,比如接收法院的法官将电子版材料移转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有管辖权的立案法官就会收到一条信息提示,有跨院立案的案件进入系统。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登记后,原接收法院的跨院立案系统就会有信息提示,可及时查看结果,方便通知当事人;三是扩大宣传,我们要求各级法院都要在立案诉讼服务大厅印制双语版的跨院立案服务功能和流程介绍,让当事人尽快知悉此项服务内容。
3、跨院立案服务能够实现全区法院任一法院的远程跨院立案吗?
刘琼处长:目前,跨院立案系统支持中级法院与辖区基层法院之间、辖区平行基层法院之间的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申请强制执行、国家赔偿案件。加上之前已经开通的二审案件移送系统,案件类型上除了申请再审审查案件,法院层级上除了平行中级法院、高级法院与各级法院之间,都能够实现跨院立案功能。当然,案件类型和法院层级上我们都已经列入升级改造内容,上述功能全部实现后,就为最高法院推进的全国法院范围内的跨域立案系统打下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