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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法院信息化工作两个集体、两名个人获最高人民法院表彰
作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刘卓  发布时间:2017-06-23 10:47:3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对全国各级法院100个先进集体、100名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其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处、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科,高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处干部闫晨、兵团分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网络管理员赵永盛获得通报表扬。

  通报指出,信息化工作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司法公开、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证司法的工作主线,开拓进取、埋头苦干,不断加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力度和覆盖面,司法信息技术应用工作取得了新发展新成就,为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通报号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要以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刻把握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新变化新特点和对信息化工作的要求,大力加强高素质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信息技术保障能力。要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历史机遇,善于学习、勇于创新,与时俱进、为我所用,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用信息科技为人民法院工作发展提高坚强支撑,努力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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