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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楚县法院 :多措并举破解案多人少矛盾
作者:巴楚县人民法院 伍梅  发布时间:2017-06-01 12:00:55 打印 字号: | |
  2017年1月至5月,巴楚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993件,与去年同比,收案增加了793件。在“案多人少”办案压力大的情况下,该院多措并举破解案多人少矛盾,审判质效各项指标呈良好发展状态。

  一是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新招入的干警优先安排到审判执行工作一线进行锻炼,将能胜任审判执行一线工作的干警调整至审执一线,加强审判执行一线力量;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要求,明确审判人员的司法责任,减少不必要的行政事务,将审判人员从司法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使其专心于审判执行工作;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弱化院庭长的行政管理职责,改革裁判文书签发权限,明确院庭长办案的数量或比例;实行综合部门人员办案制度,有审判职务的综合部门工作人员协助参与办案。

  二是搭建解纷平台,实现案件分流。刑事审判建立普通程序简便审、简易程序快速审、复杂疑难案件庭前会议制度相互补充的高效审理机制。民事审判以适用简易程序为一般原则,设立简易审判专门机构,根据难易程度将案件分流至不同的审判庭,通过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提高审判效率。 除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还拓展诉调对接平台,充分利用社会调解资源,将化解矛盾的社会力量与审判力量有机结合。

  三是加强审判管理。严格控制立案、排期、审判、送达、结案各个节点流程,严格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避免以程序转换方式解决超审限问题。细化立、审、结案件动态通报管理,每周通报各庭室立、结案情况,每月对较长时间未审结案件进行督办、催办。为防止产生超审限案件,每天上班首先查看各承办人待办案件流程情况,对每个未结案件送达、审理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剩余审限尚不足30日的,及时了解情况,解决问题。通过对审判节点的有效管控,提高办案效率。

  四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化解纠纷的能力。“磨刀不误砍柴工”,坚持每周五下午庭务会制度,在会上讨论疑难、复杂案件,学习新的法律法规,进行经验交流学习,提高化解纠纷的能力。
责任编辑:田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