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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入室盗窃被抓现行
作者:昌吉市人民法院 吴珍珍  发布时间:2017-05-09 11:08:1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昌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作案工具钥匙五把被依法没收。

  2016年11月23日下午15时左右,张某想租一间房子,就逛至昌吉市城郊医院后面的出租房,进到一个院子里,看到二楼第二间出租房房门用锁子锁着,就想偷点东西,他用随身带的小钥匙将锁子捅开后进入房间的卧室内实施盗窃,被从外面回来的房主安某发现,安某快速将桌子上的锁子拿上并将门关上,用锁子将门锁住,把张某锁在房屋内并报警,张某被随后赶到的民警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因被告人张某入室盗窃他人财物被发现并当场抓获,是盗窃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