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砸车取财身陷囹圄 共同教育为成长引路
作者:奎屯市人民法院 徐珍玲  发布时间:2017-04-18 10:11:3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奎屯市法院刑事审判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罪案件。

  四被告人系好朋友,年龄在17-19岁之间,过早辍学,走上社会,无谋生之技。四人经商议采用砸车玻璃的方式弄钱花。四人在深夜寻机作案二起。庭审中,四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由于未成年被告人系外地人,父母均无法联系,为保证其合法权益,法庭特别邀请了人民陪审员王春英作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选任具有丰富社区工作经验的人民陪审员赵晓玲参与庭审。庭审结束后,审判长、人民陪审员、辩护人对四人进行了教育引导,希望被告人能深刻反思自己走向犯罪原因,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引导其通过踏实劳动,挣钱养活自己。好逸恶劳,不劳而获,投机取巧,终将身陷囹圄,葬送自己美好的青春年华。四被告人认罪悔罪,真诚悔改。

  未成年人作为社会群体中的一部分,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关爱,任何一方教育的缺失,都会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对未成人的教育,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关爱关注,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健康的成长环境。 法官提醒有车一族,贵重物品和钱财不要放在车里。
责任编辑:田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