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伊犁州法院与伊犁师范学院合作 推进司法事业和法学教育繁荣发展
作者:伊犁州人民法院 吴新民  发布时间:2017-04-11 11:43:37 打印 字号: | |
  法官职业化的基础是法学教育,法学教育的目标是以法官职业为核心的法律职业。为了避免两种职业的脱节,近年来,伊犁州法院与伊犁师范学院通过共建法学教研基地,不断探索合作新途径,推进司法事业和法学教育共同繁荣发展。

  一是积极搭建实践平台,着力培养高素质法学人才。自2008年伊犁州法院与伊犁师范学院共建法学教研实践基地以来,伊犁州法院在审判一线累计为伊犁师范学院法学院200多名学生提供了实习岗位。并通过协助指导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邀请师范学院师生到法院参加庭审观摩、法官与实习生接对帮教、选择典型案例到伊犁师范学院巡回开庭、在伊犁师范学院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让学生们在零距离接触审判执行工作的过程中增长实践经验。

  二是推行法官与大学老师“互换岗位”,提升法官与教师队伍整体素质。2013年,伊犁州法院与伊犁师范学院签署了法官与教师交流任职合作协议,法官可以任法学院的兼职教授,法学院教师也可做庭长助理承办案件,双方每年各选派1名法官和1 名教师交流任职1年。通过交流任职,有效实现了理论和实践的互补,既提高了法学教师的教学效果,避免法学教育的空洞、抽象甚至闭门造车,又促使法官对司法实践进行理论升华,提高理论素养。

  三是建立司法调研合作机制,提升调研能力和水平。2017年2月,伊犁州法院与伊犁师范学院法学院达成司法调研合作协议,在伊犁州法院组织开展 “一带一路·国际司法保障与协作”调研活动期间,邀请伊犁师范学院法学院教授参与调研课题的论证研讨,帮助确定调研范围和选题,担任调研论文指导老师,并参与学术论坛交流,争取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文章,为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积极稳步推进。

  伊犁州法院与伊犁师范学院共建教研实践基地,既为大学生们提供了更广泛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平台,使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能更好的服务社会,也为法院搭建起了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的平台,对优化法院人才结构,推进法官职业化的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田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