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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承诺书 促廉洁参训
作者: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 朱燕玲  发布时间:2017-03-31 10:19:11 打印 字号: | |
  3月29日下午,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两级法院赴四所高校培训学习法官行前座谈会。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谢永德主持会议,全州两级法院赴四所高校培训的22名法官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谢永德要求大家外出学习要有集体观念,要团结协作;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及四所高校的相关规定;要认真学习,勤于思考;要利用这个机会多交流,要通过学习交流考察活动,达到开拓视野、转变观念、促进交流、提高素质的目的,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安全返回。希望各位赴高校培训的法官能携手共进,团结互助,充分展现昌吉州法院的形象,成为院校合作共建的友好使者。

  该院纪检监察处处长陈健就此次培训的相关廉政要求进行了讲解。为防止干警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严肃培训纪律,规范培训行为,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昌吉州中院制定了《学员自觉遵守培训纪律承诺书》,公开作出要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认真完成学习任务,自觉维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的承诺,并在座谈会上现场进行了签订,促使参加培训的法官筑牢防线,廉洁自律,静心参训,提高个人素养。承诺书一式两份,中院纪检监察处留存一份,本人留存一份,作为年终工作考核的依据。

  通过签订承诺书,重在提高参训法官的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培训学习中的不正之风,严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学习环境。
责任编辑:张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