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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作者: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敖挺  发布时间:2017-02-17 12:02:33 打印 字号: | |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部署的重要一年,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长治久安的关键之年,做好纪律检查工作意义重大。自治区纪委九届二次全会指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少数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和纪律意识淡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比较突出;“四风”问题屡禁不止、趋于隐性,“四气”问题比较普遍;腐败现象依然潜滋暗长,基层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多发频发;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存在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主题,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强音,为贯彻党的治疆方略、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了有力理论和政策支撑,就如何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提出以下几点浅见:

  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实践中,我们发现,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密切相关;一个领导干部强不强、威信高不高,也同是否经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密切相关。进一步规范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已成为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关键。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我党三大优良作风之一,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批评的武器越用越灵”,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能积攒到一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批评要随时随地,自我批评要一日三省,要抓早抓小、见人见事,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特别是法院纪检监察干部,身负监察职责,更应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上做到从谏如流、敢于直言。决不能把圆滑当成熟,把附和领导当成保持一致。要瞄准基本目的,就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须知,红脸出汗,或可免于悔恨流涕。

  二、强化党内监督,要以铁的纪律作为有力武器

  强化党内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历史经验表明,城堡更容易从内部攻破。一个政党,在经历长期执政条件下,如果没有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机制和能力,是极端危险的。党内监督作为我们党自我净化的重要能力,对于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发挥了极为关键的作用。

  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管党治党、党内监督的重要力量。新形势下,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要深刻认识加强党内监督的重点和途径,充分用好全会通过党内监督条例这把利剑,用铁腕手段抓党内监督责任。

  要切实查处违反党章和党内法规的行为,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做到查处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不定指标、上不封顶,让那些想搞违纪的人断了念头、搞了违纪的人付出代价。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用好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要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遵循,紧紧围绕落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各项部署要求,健全完善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开展党组成员和庭室(部门)负责人向党组纪检组述责述廉活动,促进其自觉履职尽责。

  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纪律审查是从严治党最直接、最有力的手段,也是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必须承担的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法院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一案双查”,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既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又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典型、久拖不决的问题必查必惩,决不偏袒护短;对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一案双究,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同时对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领导进行问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批。

  四、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

  把纪律和规距挺在前面,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新形势、新任务下,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体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这一理念,对于切实保障案件质量、保障党员权利具有重要意义。

  (一)转变工作重心,突出违纪问题

  要体现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党内审查的政治性,首先要持续深入推进“三转”,不断强化执纪观念,转变工作理念,抓住纪律审查重点,突出执纪监督特点,把工作重点从“抓违法”向“抓违纪”转变,明确把违纪问题作为执纪监督的重点和主要内容。坚持用纪律这把钢尺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对照党规党纪严肃处理,始终坚持案件审理各项工作冲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这一理念出发,凸显纪律处分的特点。同时,执纪监督要更加注重审透定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行为,充分体现案件执纪监督的纪律性和政治性,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二)创新方式方法,突出规范执纪

  创新提前介入执纪监督内容,引导、督促线索查办人员执纪围着纪律转、抓早抓小。强化服务保障和监督制约意识,创新提前介入审理模式和内容,在提前介入执纪监督中,围绕“执纪”这一中心任务,认真审核违纪证据材料、执纪程序情况,从程序、手续、证据材料的补充完善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引导纪检监察室在案件调查方向的确定、证据材料的补充完善等工作上冲着纪律去。

  (三)强化纪律约束,突出处分落实

  积极探索做好纪律审查教育“下半篇文章”,强化违纪行为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效果。针对不少案发单位和党员干警对处分决定宣布重视不够,宣布随意性大、不及时、不规范、不严肃等问题,及时研究探索,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

  通过不断丰富和拓展处分决定宣布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帮助纠正部分党员干部对纪律认识的偏差,教育广大党员干警深刻认识到不仅贪污贿赂的“烂树”要拔除,不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顾组织原则、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的“病树”、“歪树”也要治疗、扶正,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对自身违纪违规等“小毛病”较真起来、对“八小时以外”的问题警觉起来,努力使每名党员干部都能明白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避免党员干警由“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在违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

  为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还需扎实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监督处分决定落实效果。通过查找发现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联席会议、信息传递、督察督办、宣布执行等制度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执行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守住纪律底线。如每年定期开展对所辖区域内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结合具体工作安排和部署,不定期开展专项抽查、互查,监督处分决定落实效果,点名通报检查结果,表扬先进、批评落后,强化责任追究,切实保证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及时、全面、准确地执行到位。

  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

  “大事难事看担当,顺境逆境看襟怀”。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真抓实干,勇于担当,言必信、行必果,真正做到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纪检监察队伍是党的领头雁、“打铁人”,要不断修炼担当“四气”,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修炼担当的“底气”。坚定理想信念。“信念坚定是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必备的政治品质”。纪检监察干部担负着党赋予的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要始终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在政治上清醒坚定,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经得起考验。坚守党性原则。“讲原则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立身之本”。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党性观念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不辱使命,秉公执纪、刚正不阿,不畏艰难、敢于碰硬,坚决纠正一切党性不纯的行为,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坚决捍卫党纪国法的尊严。锤炼过硬本领。“日异其能,岁增其智”。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加快观念升级、知识升级,努力提高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复杂局面破解重大难题的能力,做“能干事、干成事”的将才和“观全局、谋长远”的帅才。

  修炼担当的“大气”。胸怀大局谋全篇。“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纪检监察干部要有把握全局的智慧,有促进全局问题解决的魄力,主动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到党组的广阔视野、融入到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局,使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向共进、同频共振。解放思想促创新。“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纪检监察干部要有敢于解放思想的血性,勇于打破陈规陋习,突破传统思维,以新观点、新方式“涉深水、破坚冰、啃硬骨头”,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水平,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谋划抓落实。“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善于谋划创新项目,还要善于推动项目落实。要善于在实践中寻良方、谋新策,眼睛向下看、身子往下沉,以“踏石有印、抓铁留痕”的实干精神狠抓各项任务落实。

  修炼担当的“锐气”。工作面前不敷衍。“良农不为水旱不耕,良贾不为折阅不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自信而不自满,奋进而不懈怠,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和“争一流”的使命感,奋发有为抓落实、扑下身子干事业。矛盾面前不回避。“办法总比困难多,越是困难越向前”。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就应当敢于直面矛盾,自觉深入到情况最复杂、矛盾最激烈的地方去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以有力的举措切实维护民利。责任面前不推卸。“为官避事平生耻”。纪检监察干部首要责任是维护公平、公正。要在事业追求上砥砺前行、敢于说了的话认账、做了的事担责、敢于处理查清的问题,敢于为人民群众的利益唱“黑脸”。

  修炼担当的“正气”。大公无私。“心底无私天地宽”。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要秉持一身正气、清廉自守的高尚情操,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以实际行动“仰不愧党,俯不愧民,内不愧心”。先之劳之。“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纪检监察干部既要“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更要“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既要“艰苦奋斗、攻坚克难”,更要“淡泊名利、无欲则刚”,始终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努力做干事创业的“推手”,做身边党员干部的“榜样”。廉洁自律。“一人正正一方,一人斜斜一片”。纪检监察干部更应洁身自好,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守得住清贫,努力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和爱好,升华追求的思想境界,营造高尚的精神家园,在秉公用权、遵纪守法、接受监督上作表率。

  持续深化改革,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完善派驻监督机制,加快推进地州市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做好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着力提升素质,切实改进作风,使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执纪问责中把准政治方向,跟上时代节拍,适应发展需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把监督执纪权关进制度笼子里。

  六、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学习交流。学习好、贯彻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加强学习教育,坚持学思践悟、注重融会贯通,增强贯彻执行《准则》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细化操作制度,严格制度执行,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各级党组织要全面履行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准则》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

  加强业务培训。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总目标要求,围绕纪检监察的主责主业,加强法院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一是督促纪检监察干部转变思想,提高认识,将总目标要求落实到位;二是重点开展监督、信访、查办案件、审理等主业工作的培训。把培训成果转化到指导实践、解决问题,转化到推动发展上来,进一步提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职责能力。

  突出教育重点。针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一般性问题,及时采取信访谈话、函询、诫勉教育等方式进行敲打提醒,拉住当事人往错路上的脚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具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对小问题及时纠正和制止,防止变成大错误。将纪律教育作为重点教育内容,促使法院党员领导干部深化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认识,强化纪律意识、底线意识。同时,逢年过节等特殊时候,也要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廉洁寄语等方式打好“预防针”。

  突出教育对象。对于权利责任较大的庭室(部门)负责人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同时,采取接受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以及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图文展活动等形式,加强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筑牢党员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基础。

  突出案例警示。对于腐败要始终保持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加以惩治,打“老虎”的同时也要狠查“蝇贪”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同时,按照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原则,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及时将查办的案件通报,警醒更多的党员干部。同时,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充分发挥好查办案件的教育和治本功能。

  突出文化施教。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也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管党、坚持抓早抓小的重要抓手。在打造廉政教育基地的同时,适时举办不同形式的廉政书画展,组建廉政文艺队,举办廉政专场的文艺汇演,对廉政公益广告、廉政微电影进行不定期的展播等。在各种活动中融入全面从严治党管党的要求,既能够营造良好的党风廉政教育氛围,而且也能够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管党工作的落实提供浓厚的廉政文化基础。

  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改进作风是重要内容

  “三股势力”是新疆各族人民共同的敌人,作风不实是我们更大的敌人。严格执行《关于解决当前作风突出问题的意见》,以“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为抓手,推动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实里做。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下大力气解决“四气”“四气”问题。

  注重刚性教育与柔性教育相结合。强化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每年举办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培训班,通过专题辅导、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强化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识。坚持对新提拔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适时开展重点庭室(部门)负责人集体谈话、重点岗位负责人集体谈话、重要事项报告抽查等谈话活动,及时敲响警钟,拉紧纪律红线。

  注重常规教育与情景教育相结合。日常注重开展不同对象的廉政教育培训班,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班、法官初任培训班、干警任前培训班等主体班活动中。同时也要注重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组织丰富多彩的情景教育,让党和干警在积极参与和互动中接受教育。比如拍摄制作系列警示教育片、廉政微电影,通过影视艺术手段,达到以案明纪、警钟长鸣的效果;发挥各级法院廉政教育基地的教育功能,通过信息化情景展示、监狱实景再现、以案说纪说法、实物展示等展览形式,提高教育的感染力。通过创新情景教育方式,力求让党风廉政教育真正入脑入心。

  注重传统平台与新兴平台相结合。充分利用、整合发挥当地的党风廉政建设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积极开展历史教育、正面典型教育等。同时要充分利用网络、微博、手机彩信等新兴信息平台,扩大廉政教育范围,丰富教育载体,解决传统教育平台局域性、时限性等问题,实现廉政教育“全天候、零距离、常态化”,让党纪党规时时刻刻伴随党员领导干部。

  注重宣传工作与教育工作相结合。坚持“广义的宣传也是教育”的理念,注意处理好宣传和教育的关系。透过宣传抓教育,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手机等平台,大力宣传党风廉政教育的内容、经验和成效,加强正反面典型宣传,积极传播廉洁理念;及时宣传上级党委、纪委和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最新规章制度,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言行,严防违纪行为;全面宣传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成效,增强群众对党的信任,促进党群关系;适时通报典型案例,反面教育警示党员领导干部,常敲警钟。

  注重自主教育与联合教育相结合。邀请上级纪委的领导进行授课,讲授最新的党纪党规,传达上级纪委的最新要求;利用纪检系统的教材、教育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同时,要加强与监察委员会、组织部门、党校的合作,将各部门的力量整合起来,形成强大的党风廉政教育体系,拓展了廉政教育师资,才能开展更全面、更系统的廉政教育,更好地推进法院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责任编辑:刘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