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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中院构建“五项措施”助廉政教育
作者: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 朱燕玲  发布时间:2017-02-13 11:27:31 打印 字号: | |
  2016年,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廉政文化建设模式,突出廉政教育重点,拓宽廉政教育渠道,加强廉政教育,营造了廉政文化处处见、廉政建设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突出教育重点,寓廉于律。组织党员干警采取中心组学习、干警大会学习、党支部学习、讨论交流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关于新形式下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精神,坚持开展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把党纪条规入心入脑,并以此为准绳来约束,自己增加领导干部的民主意识、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

  变换学习形式,寓廉于心。充分运用现代媒介的优势,充分运用庭州天平、法院内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微信群等资源,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力度。经常性向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发放警示教育电教片,认真组织15个党支部党员干部观看了《永远在路上》专题片,以真实、鲜活的案例对党员干警进行教育,并组织干警围绕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关于新形式下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行专题讨论,进行心得交流。

  着眼超前防范,寓廉于谈。立足于关口前移,着眼于超前防范,制定完善了《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办法》等相关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经常性的提醒教育,防微杜渐,警钟常鸣,使违纪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达到了教育、保护、挽救干部的目的。

  狠抓制度建设,寓廉于责。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任务,明确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完善了《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办法》等相关制度,增强了党员干部为民观念、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挖掘文化资源,寓廉于文。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单位、进部门、进家庭活动,通过开展全州两级法院“‘花儿昌吉’合格法官”文艺汇演、书记员速录比赛、法官队伍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知识测试等主题实践活动,来增强廉政文化的感染力和渗透力。
责任编辑:张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