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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乃县法院:让“两规”真正成为保护干警的“护身符”
作者:吉木乃县人民法院 张家敏 努尔古丽  发布时间:2017-01-20 10:09:58 打印 字号: | |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的记录、责任追究规定》(以下简称“两规”)的通知以来,吉木乃县人民法院党组采取强有力的工作举措,让“两规”真正成为保护干警的“护身符”。

  一是班子成员带头“率先学”。第一时间召开了党组会议,深刻学习领会“两规”的实施细则,并就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院班子成员带头示范,自觉学规定、学细则,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发挥表率作用,以上率下。

  二是开展督察“监督学”。在集中学和自学的基础上,院党组要求把“两规”与审判执行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要求干警做到“入脑入心”、学用结合,监察部门不定时的对学习情况进行督察,对学习开展不扎实、学习效果不明显的庭室予以通报。

  三是搭建平台“方便学”。我院充分利用门户网、办公内网、手机短信、干警微信群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贯彻“两规”思路、举措和成效,努力营造相互监督、共促落实的良好氛围,确保“两规”深入人心,严格执行。

  四是强化领导“推动学”。该院党组书记、院长亲自过问、亲自抓,把落实“两规”与“两个责任”相结合,重点在做好违法干预司法、插手和过问案件的记录上下功夫,强化干警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打消干警怕得罪人、怕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使之真正成为保护我们干警的最有力的“护身符”。
责任编辑:刘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