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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人民法院被伽师县评为2016年度先进单位
作者:伽师县人民法院 孙维存   发布时间:2017-01-24 16:42:43 打印 字号: | |
  在近日召开的中共伽师县第十一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上,伽师县人民法院作为2016年度先进单位,受到伽师县委、县人民政府的表彰。

  2016年,该院在中共伽师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喀什中院的业务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精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提升审判质效为中心,以强化案件管理为抓手,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努力保护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司法公信。 2016年,该院审理各类案件3039件,审、执结3026件,结案率99.57%,为伽师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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