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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中院六项措施力促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落实
作者: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 朱燕玲  发布时间:2016-12-22 10:24:03 打印 字号: | |
  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将司法工作与“两清两美一绿”建设紧密联系,努力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采取六项措施,力促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落实,为自治州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加强干部选任监督工作。2016年共对10名干部的选拔任用参与监督,无监督失误失察现象,保证了选人用人的公正性。按照程序,今年提拔1名正县级干部,将3名优秀审判员提拔到部门副职岗位,提拔6名科级审判员,遴选基层干部1名,两级法院选派38名年轻干部到其他地区及各县市挂职锻炼。圆满完成了全州两级法院244名首批员额法官人选选任工作。

  (二)加强干部纪律作风监督。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两报告”制度,报告人数比例100%。二是从社会各界聘请8名特约监督员,邀请他们旁听案件庭审,听取他们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三是严肃查处违规违纪举报线索。今年,共收到举报线索4件,有关部门转办和来信举报线索51件。通过调查核实,没有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四是向当事人发送“廉政监督卡”,对法官在办案中的18种不当司法行为进行监督,现已发放廉政监督卡3000余份。五是开展“三项治理”工作。各部门严格按照《州法院机关开展深化作风建设“三项治理”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立案、信访、执行等重点部门撰写了自查报告。六是认真做好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和党组织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核查报告工作和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工作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查处等的登记统计工作。

  (三)加强特殊领域、关键节点的监督。一是重点整治干部“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措施。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规范公务接待。三是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一律封存。四是加强节庆期间监督检查力度,对干警值班、领导带班等进行不定时抽查。

  (四)认真开展审务督查工作。制定了《审务督察实施方案》,成立审务督察小组,进行审务督察11次,编发《审务督察通报》4期。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编发专项督查通报1期。对辖区7个县市法院从庭审规范、审判作风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审务督察,发出《审务督察建议书》13份,并限期整改。

  (五)加强举报线索查处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对收到的55件举报线索,全部进行了核查,虽然没有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但需要提醒注意的问题及时对相关部门予以提醒,增强风险防控意识。

  (六)加强该院监督责任的落实。为确保责任清单中各项任务的落实,该院纪检组对中院班子成员、各部门及基层法院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班子及班子成员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情况及时予以提醒。对基层法院的两个“一把手”进行廉政谈话,建立了逐级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制度等。
责任编辑:张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