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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超市盗窃无异于“掩耳盗铃”
作者:奎屯市人民法院 杨艳霞  发布时间:2016-11-18 12:34:23 打印 字号: | |
  近期,奎屯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了多起发生在网吧、超市等场所的盗窃案件。为了预防、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现将该类案件的共性进行分析,以警示罪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案例一:张XX,20岁,七月凌晨六点在某网吧上网,准备离开时,看见台面上一手机正在充电,机主趴在桌子上睡觉,其拔下充电器,将手机装入自己口袋,离开网吧。两小时后,机主醒来发现手机被盗,遂报案,调取网吧监控视频将罪犯抓获。

  案例二:李X,18岁,到某小商店买烟,趁店主不备,将吧台内现金盗走,店主发现后报案,调取监控视频,被该商店常客辨认出系罪犯李X所为,遂将其抓获。

  为什么在网吧、超市这样的地方会频发盗窃案件呢?一是,该类案件的罪犯一般都是到网吧、超市消费,看见他人手机等财物在明显位置搁放,顿生顺手牵羊、占为已有的念头。二是,罪犯的年纪均不大,无正当职业,沉迷于网吧等场所。

  近年来 ,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公共场所均安装有监控设备。据了解,奎屯市一些小商店也安装有简易监控,在网吧、超市盗窃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事实上电子监控已完整地记录了盗窃的全过程。这种“掩耳盗铃”大行其盗的行为,令人啼笑皆非,也引发我们思考。行为人明知有监控,却控制不住自己的占有欲望,以身试法,可见“贪念”之可畏,所谓“绳以细处断,祸由贪念生”。以此警示广大青年朋友,勿以恶小而为之,自警、自律、自食其力才是正道。
责任编辑:张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