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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贼专爬二楼行窃 被擒后获刑四年
作者:巩留县人民法院 孔祥文 梅澜  发布时间:2016-11-18 11:43:00 打印 字号: | |
  青年男子林某上演“蜘蛛侠”攀爬神技,入室盗窃6次总金额达109580元,巩留警方顺线追踪,一举擒获飞贼,经巩留县人民法院审理,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元。

  林某选择在深夜或凌晨潜入县城镇各住宅小区,采取攀爬天然气管道等方式攀爬至二楼居民家中行窃,除在屋内翻找现金,林某还将受害人家中的首饰、玉器等盗走,更有甚者,林某居然将一受害人家中的液晶电视堂而皇之地搬走了。这飞贼,胆儿真肥!

  该院经审理认为:公民财产受法律保护,不容非法侵犯。被告人林某在短短的三个月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六次入室盗窃他人财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构成盗窃罪,共盗窃财物价值109580元,数额巨大,应当从重处罚,但被告人林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大部分贵重物品已退还失主,减轻了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具有退赃情节,故在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林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元。

  法官提醒:“防盗”是老生常谈,居民在夜晚和离家外出时务必锁好门窗。注意加固防盗门、防盗网等设施。厨房、厕所等处的透气窗上应安装内置式安全护栏加以防范。家里尽量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低楼层住户注意不要把贵重财物和衣服等放在靠近窗口的地方,还可选择安装报警器等设备防盗。
责任编辑:张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