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通过明晰责任清单、完善内部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三项措施,紧抓主体责任“牛鼻子” ,确保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着力推进公正廉洁司法。
精于分责,切实增强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该院党组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审务管理和党建工作中,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做到具体抓、抓具体。采取精细化管理方式,厘清责任区,建立分层落实责任清晰分解图。11月4日,玛纳斯县法院党组根据年底收关节点,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管理,组织召开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回头看会议,在认真学习传达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基础上,对薄弱环节进行了安排部署,切实督导领导和全院干警绷紧廉政弦。一是对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梳理,对做的不到位的工作进行了登记,要求责任领导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将履行主体责任与审判业务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为全院上下落实主体责任作出表率的同时,层层传导压力。二是听取了分管领导和重点业务庭室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并要求党组成员要切实抓好审执、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监督履行,保证“看好自家人,守好自家门”,定期组织部门召开廉洁例会,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对临近年底前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责任落实,由政工科牵头,对全院各部门的工作和材料对照考核细则进行逐项检查,不足部分限期整改。为迎接全县综合目标考核和上级法院的检查考核打下坚实的基础。
善于压责,形成逐级延伸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充分发挥书记、院长“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抓总抓关键的领导作用,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的“桥头堡”作用,全力以赴、一抓到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持续向副院长等其他党组成员一级传递动力、传导压力,逐步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完整链条。一是建立向下传导机制。由党组书记、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重点部门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建立逐级向上报告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分管副院长层层定期上报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提高履责的自觉性和透明度。
勇于担责,让纪检监察组织更加聚焦执纪监督问责。明确各党组成员在抓审判执行工作主业的同时,要求党组成员和纪检监察室必须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推动纪检监察室全力投入主责主业上来,切实聚焦执纪监督问责,在案件审判执行结束后,由院主要领导会同副职领导,与纪检监察室、审判监督庭按一定比例随机抽查案件,对案件质量进行最后的评审,检查案件还有无瑕疵。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正之风,尤其是认真追责有无“六难三案”等问题,实现执纪问责全覆盖。
敢于问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今年以来,该院党组进一步健全责任落实考核评价体系,创新责任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出现“四风”苗头性问题,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针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对象进行监督,要求各庭室严格按照各自工作特点,对制定的廉政风险防控认真落实,定期对照检查,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保证在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中,既追究当事责任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真正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一抓到底,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