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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中院“三强化”提高队伍能力素质
作者: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张韶阳  发布时间:2016-11-09 11:55:20 打印 字号: | |
  “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对法院干警适应新形势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建立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警队伍”。这是日前召开的加强自身建设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

  和田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加强自身建设,提升队伍能力素质,确保司法公正廉洁,有力服务和田地区改革发展、社会稳定大局。

  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按照地区党委和自治区高院法院有关工作安排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民族团结一家亲”和“审判执行规范化”专项活动,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和支部学习等制度,狠抓干警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员模范表率作用。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提高干警文化素养,努力营造团结齐心、积极向上、勤奋敬业的工作氛围。

  强化司法业务培训,多形式提高司法能力。中院领导重视业务教育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安排干警参加自治区高院和本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组织干警到对口援助法院参观学习,选派法官到基层法院挂职锻炼,安排基层法院法官到中院业务庭跟案学习,强化岗位技能培训,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培训,多举措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今年,参训人员占全院干警的90%以上。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制度。加强司法廉洁教育,注重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干警拒腐防变能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加强司法巡查,经常采用明查暗访形式,对庭审活动、工作纪律、司法礼仪等进行不定期检查,认真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坚持从严管理,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制度,努力营造公正廉洁的司法环境。
责任编辑:张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