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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网友约见面 惨被性侵成噩梦
作者:巩留县人民法院 孔祥文 梅澜  发布时间:2016-10-25 11:39:20 打印 字号: | |
  女孩李某通过网络QQ软件聊天认识了19岁男孩王某某,随后相约见面,不料大男孩变身“大灰狼”,李某惨遭强奸。近日,巩留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强奸案件,判决王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与被害人李某通过网络QQ聊天相识后,于2016年3月25日上午在巩留县好宜家超市前相约见面,见面后王某某将李某带至自己家中喝啤酒,当晚19时许,王某某以天晚休息为由又将李某带至位于巩留县综合农场的奶奶家中,进入卧室后王某某反锁房门,强行与李某发生性关系。次日凌晨6时许,王某某睡醒后发现李某在客厅沙发上休息,遂又将其拖入卧室,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3月26日李某的朋友应某电话报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被告人王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已取得被害人谅解,故在量刑时,本院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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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