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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网聊实施诈骗 男子获刑四年六个月
作者: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陈铁军  发布时间:2016-10-13 11:28:48 打印 字号: | |
  乌鲁木齐市一青海籍47岁的无业男子吕勇风,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利用网聊先后骗取两名女子15万余元的钱财。

  近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作出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吕勇风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元,其违法所得钱财将继续予以追缴。

  该院查明,2015年3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吕勇风通过QQ与被害人靳某某相识,并冒充昌吉司法局的工作人员与靳某某交往后,在乌市阿勒泰路一小区彩票店内,分二次共骗取被害人靳某某130000。赃款全部用于吕勇风个人消费。

  2015年10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吕勇风通过QQ与被害人宋某某相识后,以做生意需要用钱和想要借钱倒账还信用卡、刷信誉为由,在乌市一五金建材批发部,通过POS机刷卡的方式骗取被害人宋某某21000元。赃款全部用于吕勇风个人消费。

  该院认为,被告人吕勇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身份和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51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照刑法规定,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存在,指控的罪名及适用法律正确,法院予以采纳。被告人吕勇风归案后自愿认罪,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悔罪表现,法院量刑时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以上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张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