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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第三次出狱后迷恋赌博 为还赌债盗窃入狱
作者: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 孙振  发布时间:2016-10-13 10:02:42 打印 字号: | |
  46岁的张某已经因犯盗窃罪被判刑三次,第三次于2011年4月20日刑满释放,出狱后其仍不思悔改,迷恋赌博欠下高额赌债,为还赌债重操旧业,继续盗窃被判刑入狱。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被告人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

  2014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9日, 被告人张某骑两轮摩托车,在阿拉尔市11团、12团、13团、16团连队平房住宅区内,趁鲜某某等9名被害人家中无人之际,用随身携带的断线钳剪断每家后窗护栏或者门锁后,入室窃取现金23556.50元及价值1851.63元的物品,共计25408.13元,所得赃款赃物全部用于个人挥霍。

  经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目无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25408.13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被告人张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多次入户盗窃,酌情从重处罚。被盗现金被追回56.5元并发还被害人,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