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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和个人管理人名册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07 18:38:40 打印 字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编制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定,并经公示,现将《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和个人管理人名册》进行公告。全区各级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从本管理人名册中指定。



附:《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和个人管理人册》:/upload/file/20160907/20160907183810_37987.doc



2016年9月5日 
责任编辑:刘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