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如此发达的今天,人们交友恋爱不再局限于面对面的交流,通过虚拟网络通过聊天、视频等方式同样可以。在虚拟的世界里,我们更应该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今日,拜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被告人刘某通过微信认识小其15岁的被害人丁某,刘某隐藏年龄,并利用从网络上下载的照片骗取丁某信任,逐步确定了恋爱关系。期间刘某多次向丁某借钱,丁某均根据刘某提供的银行账号给其汇款75000元。刘某邀请丁某去山东找她确定结婚日期,丁某去后刘某一直没有露面,丁某怀疑自己上当,向公安机关报案。
拜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责令被告人刘某退赔非法所得人民币七万五千元,返还被害人丁某。
法官提醒在虚拟网络中交友恋爱,一旦涉及到金钱借贷,一定要先确定对方的真实身份,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