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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酿刑案 伤了和气又伤身
作者:温宿县人民法院 何清洁  发布时间:2016-09-01 18:28:29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在温宿县佳木林场发生一起几十年的老邻居因琐事而大动干戈的案件。2016年8月31日,温宿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6年5月21日10时许,被告人艾某在佳木林场自家门口,与被害人阿某因邻里土地纠纷发生争执,继而两人揪打在一起,揪打过程中两人倒地受伤,阿某的腰部受伤,艾某头部受伤。经鉴定,阿某伤势为轻伤,艾某的伤势为轻微伤。艾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本案诉讼过程中,阿某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艾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4万余元。经该院主持调解,艾某赔偿阿某各项经济损失32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艾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系邻里纠纷引发,被告人具有自首、赔偿损失、取得谅解、自愿认罪等情节,其所在社区愿意接受其在社区矫正,决定对被告人艾某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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