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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因血友病车祸后求医自救 逃逸被追责
作者:温宿县人民法院 张雁  发布时间:2016-08-29 11:48:43 打印 字号: | |
  男子王某驾车撞伤行人后,由于自身患有血友病,流血不止,便驾车前往医院自救,导致伤者死亡,自己也因此触犯刑法被追责。

  2015年11月14日22时许,王某驾驶新NJ6820好小轿车从阿克苏市前往农一师五团,在行驶至温宿县G314线973.9KM处时与行人阿某发生碰撞,造成阿某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王某驾车逃离现场。案发后,经温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王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另查明,王某自身患有血友病,事故发生后,王某自身受伤血流不止,为了自救离开现场前往医院止血。在法院审理期间王某已就民事赔偿与被害人阿某的家人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法院通过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驾驶车辆过程中,违反交通运输法规,造成一人死亡并从现场逃逸,并付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符合我国《刑法》有关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鉴于被告人王某在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且就民事赔偿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协议,并履行了相关给付义务,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判处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官提示:司机朋友们在发生事故后,应第一时间报警,以免耽误伤者被救治的机会,从而造成不必要的结果发生。
责任编辑:道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