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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丈夫打死人 隐瞒包庇被判刑
作者: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陈铁军 黄勇琦  发布时间:2016-08-25 11:45:13 打印 字号: | |
  明知丈夫打死人,为让丈夫能逃避公安机关的抓捕,她竟然伙同朋友一起将丈夫隐藏起来。近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柏一志犯窝藏罪,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判处被告人张英犯窝藏罪,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2月6日17时45分许,在乌市南三路一手机店内,邹全(已起诉)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发后,被告人张英、柏一志明知侦查机关在抓捕邹全的情况下,为邹全提供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被告人的供述、书证等证据认为,被告人柏一志、张英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构成窝藏罪。提请法院依法惩处。

  法院认为,被告人柏一志、张英明知邹全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其行为构成窝藏罪。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存在,指控的罪名及适用法律正确,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柏一志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与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相符,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柏一志、张英归案后自愿认罪,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悔罪表现,法院量刑时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一、三款、第七十三条一、三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以上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刘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