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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市法院获评“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
作者:石河子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6-07-20 19:13:57 打印 字号: | |
  近期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表彰“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榜上有名。近日,兵团民政局一行三人前往石河子市人民法院进行座谈,兵团民政局副局长 陈武对石河子市人民法院的老年法律维权工作进行了肯定及表扬,并向该院颁发“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奖牌。

  多年来,石河子市人民法院以“护老、助老、便老”为宗旨,积极探索老年维权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新途径,全方位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石河子市法院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等各项政策法规,充分发挥审判职能。1999年6月,成立了“维护老年人权益合议庭”,专门负责审理老年人维权案件,主要审理涉老的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类案件,以确保“涉老”案件审理的公正与高效。截止2015年11月25日,审结老年人维权案件937件,调撤率达87%,执结率达97%。

  该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极大可能的为老年人提供便民惠民举措。针对老年人维权设置了“四项机制”、 “三心服务”、 “三勤工作”及“群众口碑”等服务方法,针对老年人的执行案件,始终坚持“执行优先”,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纠纷,争取最大利益。

  此外,该院还积极和老龄委、街道、社区等部门联络,组织法官开展司法宣传,尤其是注重加强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婚姻法的宣传,大力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有效帮助老年人防范法律风险,深受老龄工作部门和老年人的欢迎。仅2015年,开展司法宣传5次,接受老年人法律咨询100余人次。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路漫漫其修远兮,老年维权工作仍任重而道远。石河子市人民法院还将一如既往的发扬中华传统美德,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能动司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让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成为老年人维权的一道坚实屏障。
责任编辑:道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