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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开走他人出租车 法院判决危险驾驶获刑
作者:巩留县人民法院 孔祥文 梅澜  发布时间:2016-06-19 23:37:07 打印 字号: | |
  男子宋某和朋友聚会喝醉后欲打车回家,见司机不在车内竟然借着酒劲开着别人的出租车就走。当警察出现在其面前时,宋某还在呼呼大睡。近日,巩留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审理,判决“糊涂司机”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2月26日,和朋友喝酒喝到到凌晨的宋某醉醺醺地来到街上打的。在一家酒店门口,宋某发现路边有一辆出租车,见车内无人,宋某便将车子开走。只是进酒店借个火的功夫车就不翼而飞的车主张师傅赶紧报了警。当民警找到这辆出租车时,宋某还在驾驶室里酣睡,出租车被醉醺醺的宋某驾驶将近2千米,停在另一家酒店后巷。经检测,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318.60mg/100ml。

  法院经审理认为:宋某醉酒后驾驶他人出租车,在道路上行驶,对公共交通安全构成威胁,对周围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亦构成极大威胁,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款的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宋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5 000元。

  法官说法:根据法律规定,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 mg /100ml以上的就构成危险驾驶罪,达到200mg/100ml以上的,应当从重处罚。本案中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318.60mg/100ml,想想他喝了多少酒,酒喝多了才会干出这样的糊涂事儿,奉劝各位少饮酒,别像宋某这样,因为喝酒犯罪,既赔上了自由,又赔了金钱,这顿酒喝的真是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刘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