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史称“凤凰城”,以其极具魅力的“天山金凤凰、碧玉玛纳斯”的品牌文化享誉全疆。在这里,南靠天山、西临玛纳斯河的法院办公楼上飘扬的红旗和交相辉映的法徽,像一位忠诚的卫士,默默地守护着一方的平安与和谐。
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一个支部一座堡垒。玛纳斯县法院党总支下设4个党支部,共有67名党员,占全院干警人数的82%。近年来,该院机关党委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总要求,按照“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树形象、创一流”的工作思路,筑牢发展基石,汇聚司法正能量。近年来,该院党建工作先后六次被县直机关工委评为“五好”先进机关党委、“双五好”党关党委等荣誉称号,并先后有10余人荣获了“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称号。
强化组织建设——战斗堡垒更坚固
玛纳斯县法院历来重视党建工作,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先锋亮在岗上”,“一砖一瓦”筑牢组织建设堡垒。在主动适应新常态工作中,该院形成了以党组班子为中心,党总支主抓党建的工作格局。为实现组织运行科学化、党员管理网格化,按照“支部建在庭上”要求,2013年该院成立了机关党委,并在审判业务庭、执行庭、立案庭等部门成立了4个党支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处理重点案件、服务基层群众、化解社会矛盾中突显了重要的作用,以实际行动诠释和践行党的先进性。同时形成院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和党员四级联动的工作格局,通过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机关党委书记“具体责任”,党支部负责人“直接责任”的工作机制,以“一岗双责”的形式,实现党建与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同频共振”。
为进一步激发组织“细胞”活力,全院党员干警按照业务部门、综合部门划归各自党支部,院党组成员亦按照分管部门划归相应的党支部,并作为支部成员参与到支部各项活动当中,通过定期召开支部会议、“面对面”谈心等,了解支部成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动态,总结分析工作中的经验、不足以及打算。各党支部结构合理、管理规范,为党员干警营造了和谐“小家”,为各项工作开展打造了稳定“后方”,同时也将一线党支部打造成具有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坚强战斗堡垒。
打牢思想基础——政治素质求过硬
知愈明,行愈笃。 近年来,玛纳斯县法院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了党组中心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三会一课”以及党员干警学习制度,积极引导全体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在坚定理想信念方面,该院结合深入开展“群众路线”、“三严三实”及“两学一做”等各项主题教育活动,为力求实效,防止学习流于形式,根据各支部业务特点和时间空档,“量身定制”了学习内容和形式。2015年该院两位主要领导和三明中院挂职副院长共3次为全院干警上教育党课,该院其他院领导也分别为所在支部讲授党课1次,且根据各支部安排,通过观看先进事迹报告会、宣传片、撰写心得体会等向“燃灯者”邹碧华、黄志丽等先进典型学习。特别是该院2015年还主动向50余名人大代表征求意见,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梳理问题清单,并逐一整改落实,达到“靶向治疗”的目的。在加强正面教育的同时,该院2016年在开展为期三个月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中,进一步完善了班子政治学习、廉洁自律、联系基层、实践调研等制度,从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对班子成员严格要求,坚持亲力亲为、作出样子,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的“标杆”作用。
“活到老,学到老。唯有学习方能保持进步的常态,唯有学习才能出好思想、正能量!”该院机关党委书记姚正军说到。
“莫以廉小而不为,莫以贪小而为之”、“功在勤政、威在律己”、“贪腐一根针,刺痛百姓心”、“为政不贪,头顶蓝天,为政不廉,利剑高悬”……一句句朗朗上口的警句格言牌匾,悬挂在法院四楼的走廊和楼梯等醒目位置,使干警时刻接受思想熏陶。该院在紧抓司法操守教育中,通过“道德讲堂”、反腐倡廉演讲、干警家属助廉、廉政教育专题讲座等,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实现了教育与熏陶的“无缝链接”,使全院形成了“心齐、风正、劲足、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
加强队伍建设——润德培基蓄活力
为实现“在工作中抓党建,在党建中炼队伍”的目标,玛纳斯县法院将岗位目标与党建目标有机融合,在“先”字上促发展,在“争”字上炼队伍,促人才活力竞相迸发。
该院党组率先垂范,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该院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党组成员廉洁自律规定》等约束规章,要求班子成员始终坚持把“四个经得起”、“三个管得住”落实到工作生活中去,率先垂范带头过好权力关,秉公执法带头过好人情关,清正廉洁带头过好金钱关。坚持每年围绕法院发展中的难题开展调研,并亲自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亲自接待缠诉缠访人员,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实现了党组凝聚力、党员执行力、法院公信力“三提升”的良好效果。
为了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该院在开展三项技能竞赛(庭审技能、裁判文书制作和书记员庭审记录)的同时还组织开展了卷宗评查活动和办案能手、执行标兵、优秀调解员评比等其他项目的争创活动。与此同时,一批身边的优秀党员法官也被当做“活教材”从“幕后”推到“台前”,比如刚正无私、勤勉务实的“法官作家”张军民,耿直爱民、业务精通、专注传帮带的资深法官杜新亮,坚持用“热心、耐心、细心、诚心”对待当事人,一年调解结案520件,无一矛盾激化的“四心”法官刘丽梅等等,真正起到了“竖起一面、带红一片”的示范激励效应。
在开展党群共建工作上,该院积极组织“一对一认亲戚”党群共建活动,全院科级以上党员干警结合“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深入城镇社区和偏远农牧区群众家中开展走访帮扶活动,要求结对子党员干警在“查、看、问”的走访过程中,积极帮助21名少数民族困难“亲戚”找问题、理路子、促帮困,重点帮助他们解决吃、穿、住、医、子女入学等基本生活问题。
近年来,玛纳斯县法院主动融入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大局,积极开展“爱心十元捐”、义务植树、“小红帽”交通指挥、住村点清扫垃圾、慰问福利院老人等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并以节日为契机,组织党员干警为社区贫困群众送春联福字、到国家湿地公园开展“关爱候鸟、保护湿地”活动以及开展“圆梦六一、快乐成长”等社会公益日活动,把党员活动扩展到更加广泛的领域,并逐渐趋于制度化和常态化。
抓实作风建设——司法为民有担当
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玛纳斯县法院坚持以党建工作促进作风转变,以作风转变赢得群众赞誉。
一天凌晨两点,该院执行庭一名党员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通过公安机关网上协查,星夜赶赴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某酒店内,将长期“躲猫猫”规避执行的、正在熟睡的被执行人徐某某逮了个正着、控制在案,一次性就将126801.3元的执行案款全部执结到位。第二天上午,申请执行人朱某某顺利领取了执行款,他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说了无数句“谢谢”;中午两点,北五岔法庭党员法官还在研究案件调解方案,只为了让几名外地来的农民工能够当天拿到欠薪,从上午到下午,法官没有吃饭、没有休息,案件终于顺利调解,农民工当庭领取了被拖欠的工钱,眉头终于舒展……牺牲节假日休息时间加班加点,用自己的真情行动,换取群众满意的笑容,在玛纳斯县法院,这样的情形几乎每天都在进行着。
让党魂融进血液,把信念扛在肩上。近年来,玛纳斯县法院认真践行群众路线、“三严三实”及“两学一做”要求,努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在开展专题实践活动中,作为党组书记始终以第一责任人的身份指导推动该院党委各项活动的稳妥有序开展。坚持在注重宣传引导、统筹结合、学习教育、解决问题的“四个注重”上下功夫,把发现问题、找准问题、解决突出问题作为专题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倡导弘扬“规矩、实在、理性”精神和“担当、坚守、创新”品质,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改进司法作风的实效。2015年,该院共开展纪律作风督察32次,开展审务督察22次,督察通报12次,对87人次实施扣分和经济处罚并纳入岗位目标考核,这些动态性的管理措施有效地促进了整风肃纪。
结合“访惠聚”、“队伍建设年”等活动,该院注重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公益活动。依法协助矫正监管部门对免予刑事处罚、适用缓刑的刑事被告人有效实施矫正帮教。坚持贴近基层服务社会,2015年先后选派23名法官为企业、乡镇、社区、学校和部队开展法律讲座30余场次,深入赶集日等群众聚集地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5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17人次,广泛培育全民知法、自觉守法的法治环境。并依托司法有限公力救济资源,保证困难群众能够打得起官司与合法权益的实现,近三年来先后对180多名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7.6万元,有力地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2015年对8名特困申请执行人,由法院申报司法救助金到位38.5万元,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登高望远,清风徐来。如今,玛纳斯县法院已走上了一条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以审判立公信、以效能提公信的和谐司法之路。在鲜艳党旗的辉映下,天平更加耀眼,法徽更加夺目,玛纳斯县法院干警们秉持正义、司法为民的步伐也更加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