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醉酒之后,赶着去见女友挽回感情,没有驾驶证的艾力竟然驾驶自己的无牌摩托车在马路上演“惊魂一刻”二进宫。4月12日,沙雅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判处艾力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今年30岁的艾力是沙雅县海楼乡农民。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1年11月28日被沙雅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
2015年7月15日,艾力在沙雅县老干区与朋友一起聚会,不知不觉的三人已将两瓶白酒下肚。艾力想起了前不久刚分手的女友,结果越喝越想见女友并挽回感情,艾力骑上自己无牌两轮摩托车向女友家奔去,迷糊中撞上一辆出租车,事故中艾力受了伤,两辆交通工具受损。
经检测,艾力体内酒精浓度为283mg∕100ml,属于醉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艾力和出租车司机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案件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