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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分院抓党建带队伍工作纪实
作者:伊犁州分院 毛振锋  发布时间:2016-03-31 11:03:16 打印 字号: | |
     2015年,伊犁州分院党组在自治州党委的正确领导、上级法院的指导、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诉事当大事、群众是亲人、法律作准绳、公正为目标”院训宗旨,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着力点,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严格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加强班子建设,提高领导能力。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形成讲党性、讲大局、讲团结氛围;坚持理论学习,班子成员政治素质和领导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改进领导作风,深入基层联系调研解决实际问题;顺应司法改革要求,分管业务班子成员带头办案。

     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党员职责。坚持把支部建在庭上,院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开展专题教育,努力转变作风。党组把“三严三实”教育作为今年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严密部署,狠抓落实。坚持以副县级以上干部为教育重点,涵盖全体党员,全员参与,人人受教。截止20151125日,党组中心组学习19次,全院干警集中学习21次,各党支部每月自行组织学习2次。围绕 “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主题开展研讨活动3次,教育对象每人撰写读书笔记2万字以上,心得体会3篇以上,院领导上专题党课8次。坚持问题导向,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围绕三个专题,认真查摆“不严不实”问题,列出清单,确定整改措施,认真积极整改,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成果。向全院干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县(市)法院、37个相关部门发放了征求意见表,征求各类意见21条、建议20条。

     开展住村入户,落实政治任务。该院党组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务实推进。选派了9名干部分别入驻伊宁县莫洛托乎提于孜村和上肉孜买提于孜村。院主要领导到驻村工作组实地调研指导工作8次,在所驻村召开党组会议两次,专题研究解决重大事项6项,投入资金7.9万元。院机关16个党支部每月轮流到“访惠聚”工作点开展法律咨询、专题讲座,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普法宣教活动。全院干警自发为两个村队的贫困群众捐各类物资达1.6万元。两个工作组通过创新村两委工作机制,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积极开展“去极端化”和“三非”整治工作。各项工作进入前列,成为标杆,得到伊宁县委政府肯定和群众好评。

     坚持党管干部,加强队伍建设。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把政治上强作为教育培养选拔使用干部的第一标准,突出坚定不移地与民族分裂主义及其活动作坚决斗争,重点考察干部在反恐维稳斗争中的政治坚定力、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推进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任用干部。

     落实两个责任, 推进廉政建设。 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明确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全面落实“管住案子、管住队伍、管住自己”的要求。党组先后6次组织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州纪委会议精神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召开4次党组会听取院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汇报,安排部署州直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查处案件,解决相关问题。健全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充实州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15%的权重纳入州分院年终绩效考核内容,按照州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要求,扎实履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职责。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不断强化主责主业,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针对公车使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公款吃喝、在编不在岗和在岗不在状态等问题开展日常督查24次,开展节假日车辆专项督查12次、委托评估、拍卖专项督察55次;发督查通报6期。同时,院纪检组(监察室)全程参与本院审判楼迁建工程,履行监督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创新教育活动载体,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常态化,参与伊犁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建立了“16+1+1”帮扶机制,院主要领导到帮扶社区、村队调研4次,法院投入帮扶资金10多万元,干警自发为贫困群众、地震灾区、红十字协会捐款4.02万元,对56名少数民族退休干部进行了走访慰问。培树先进典型,对全院17名“三好职工”、15名“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2015年获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称号。通过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道德建设“五个一活动。建立了“五必谈”、“五必访”制度,每年节点组织女干警、青年干警、退伍转业人员、离退休干部进行座谈,邀请专家为干警上一次保健知识讲座,为全院干警做一次集中体检,推行人性化管理。


责任编辑:刘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