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误医误诊,害人害己”。近日,墨玉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嫌非法行医案件。
案情回顾:
家住吐外特乡的麦某2011年7月因腿部一处患有“脓肿”前往墨玉县某医院就诊。该医院雇员图某明知自己不具备医资格,在未经医院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用医院医疗器械、设备、场地对患者麦某腿部“囊肿”处进行了非法引流手术,并将收取麦某的200元诊疗费收入囊中,据为己有。
病疾不愈,反落残疾。手术后,麦某左下肢出现肌肉萎缩现象,经鉴定麦某左下肢萎缩现象是由图某非法行医,引流手术操作不当所造成的,伤残等级为七级残疾。
坚决打击,依法审理。经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实:为麦某进行手术的图某并无行医资格,其行为涉嫌非法行医,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该案进行依法审理,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非法行医,危害深重。一次非法行医不仅摧毁了病人康复的愿望,更摧毁了患者对医院信任的桥梁。一次疏忽的管理导致了一次非法行医,危害的是患者的健康,失去的是医院乃至政府的公信力,带来的是患者的猜疑、医患关系恶化的加剧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法官提示:
广大群众择医、就医需谨慎,切不可图省事、贪便宜到不正规的诊所、医院就医就诊。此外无论是在诊所还是医院就诊时,记得索取诊疗证明、发票等票据,防止出现意外,方便后期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