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记自治区办案标兵王海芸法官的一天
  发布时间:2016-03-24 13:28:10 打印 字号: | |

喀什,古称疏勒,是“丝绸之路”的交通重镇和东西方文化交汇之地,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民族特色浓郁。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树立司法为民,实施巡回法庭、巴扎法庭、假日法庭等便民诉讼措施,深入乡镇农村及案件发生地巡回办案,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王海芸,女,51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审判员,在此之前先后在立案庭、政治部等多个部门工作。2012年王海云调整至民事审判岗位工作,她以热忱积极的心态投入到审判工作中,认认真真办理每一起案件,努力的开好每一次庭审,最大限度的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2014年被中院机关评为办案标兵,2015年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被中院评为机关办案标兵。每次开庭前她都提前阅卷,开庭过程中为把查明事实,她静心、倾听当事人诉求,让当事人感受到被尊重,开庭后抓住争议焦点适时调解。通过此办法,2014年办理民事一、二审案件80件,其中调解案件12件,2015年办理民商事一、二审案件100件,其中民事一审案件31件,调解结案14件,一审调解率达45%

 

快乐工作、健康生活是王海芸遵循的理念,她每天早上8点多起床出去锻炼,回到家简单做些吃的。看看表已是9:00,她便打电话给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和驾驶员,叮嘱他们带好案卷,930分准时出发去伽师县巡回。

9:50分,王海芸法官与合议庭成员在机关院内准备一同乘车去伽师县。伽师县距离喀什有70多公里,没修高速时,需要一个半小时左右的车程,去年喀麦高速通车后仅需40分钟左右。车窗外绿色的麦田被高速行驶的车一一略过,车窗内她与合议庭成员交流着案情。

10:30,到达伽师县人民法院后,离开庭还有一段时间。王海芸法官和合议庭成员,做简单休整后穿好法袍,做好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准备开庭。今天审理的案件作为观摩示范庭,伽师县人民法院青年法官到庭观摩。

11:00,庭审正式开始,今天审理的是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原告秦某所有车辆在一起车祸中受损,事故责任人在车祸中当场死亡,保险公司迟迟不予理赔,随即秦某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一审宣判后,双方均不服判决向中院提起上诉。

11:50,庭审结束后,王海芸法官主持了调解,通过对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促使双方放下矛盾。经过认真调解,最终未达成调解协议,但双方当事人对王海芸法官所作出的努力表示感激和理解。

12:30,应伽师县人民法院邀请,王海芸及合议庭成员与该院业务庭室法官座谈,并交流自己在办公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2015年她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办案标兵,今天她和大家分享的内容是《提高效率,快乐工作》。

13:30,介绍完经验,王海芸法官又针对合议庭负责制、小额速裁、土地流转等问题进行交流,伽师县人民法院法官纷纷向她提问取经,她也毫无保留的把自己办案的经验介绍给基层法院的法官。

14:00,她与合议庭同事来到伽师县法院食堂,一同用餐,吃完饭在返回喀什市的车上,她抓紧时间休息一会。

15:30,回到单位,也正赶上上班时间,下午16点有另一起案件要开庭,王海芸法官作为审判长要主持庭审,赶在开庭前她抓紧时间将上午开庭的情况进行梳理。

16:00,她与合议庭成员一起对一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进行开庭审理,作为固定合议庭,她除了每天自己主审案件外,还要作为审判长主持其他合议庭成员的庭审。

17:30,在法庭内,王海芸法官主持一起租赁合同案件的质证(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

18:30,质证结束后王海芸法官回到办公室,和她在一个办公室是一位叫阿不力孜江的维吾尔族书记员,作为年轻书记员,去年参加了“访惠聚”工作,今天他们就一起民汉案件交换了自己的意见。喀什中院早在2014年就推行民汉嵌入式办公,通过新老搭配、民汉搭配,促进民汉干警之间的交流交往,共学共事。

19:00,忙碌了一天,终于闲下来有时间开展业务学习。去年中院党组为业务庭法官订购了《要件审判九步法》,目前她已阅读完一遍,还是觉得未领会《要件审判九步法》的精髓,她说充分合理的运用九步法,可以提高审判效率。临下班前她抓紧时间看了看第二天要开庭的案卷,提前阅卷的习惯也是她高效办案的重要法宝。

19:30,忙碌的一天结束了,正如王海芸法官在经验介绍中所描述的《提高效率,开心工作》,下了班的她在参加芭蕾舞蹈训练班,她说“心存感恩,就会远离烦恼,在工作中不失去热情,在生活中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就会获得更快乐”。

责任编辑:刘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