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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友”案牵出连环贩毒链
作者:喀什市人民法院 姚帅 王素晶  发布时间:2016-03-21 10:25:18 打印 字号: | |
  近日,喀什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毒友”连环贩毒案件

  赵某在收取张某毒资时,被公安部门侦查人员当场抓获,没想到该案牵出一条连环贩毒链。“瘾君子”张某得知“毒友”赵某能搞到毒品后,主动联系赵某要求购买毒品。随后,赵某联系黄某,让其帮助购买冰毒。黄某又打电话联系李某,让李某准备冰毒用以贩卖。联系妥当后,赵某收取张某定金,并通过黄某将定金转交李某。李某在收到毒资后,将近20克冰毒交予赵某,并支付黄某1000元好处费。赵某拿到毒品后,遂与张某联系,准备在收取毒资尾款时将毒品交与张某,没想到在此过程中被当场抓获,随后赵某供认出同案犯黄某、李某,警方在李某处搜查出冰毒7克。

  经喀什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黄某、赵某明知是毒品冰毒而向他人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被告人赵某犯罪后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3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遂对李某、黄某依法从轻处罚,对赵某依法减轻处罚。分别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年、黄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赵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分别处以罚金。
责任编辑:刘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