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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钱分钱”老骗局 依旧需警惕
作者: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6-02-18 17:49:02 打印 字号: | |
  “以前我也是这样被人骗的,所以才想到这样骗人。”仲某抽泣着说道。

  2016年1月初,在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调包盗窃”案。

  经庭审了解,被告人仲某曾经被人以调包的方式盗走财物,因此产生了用同样的方法牟利的念头。在2015年8月某日,在和朋友叶某一起到克拉玛依玩时,想起了采取同样的方法非法牟利。

  仲某、叶某二人搭车到克拉玛依最大的综合批发市场,伺机作案。最终锁定一名穿戴阔绰、佩戴金银首饰的中年妇女李某。仲某遂上前与李某搭话,吸引李某的注意力。同伙叶某假装在李某附近捡到大额外币,仲某随即提议“见者有份,三人平分所捡到的外币”。李某一时被这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砸晕了头,便同意平分外币。

  见李某已上钩,叶某就以“将外币兑换成人民币,回家拿钱好给三人分钱”为由,要求将三人的身上的现金和值钱财物一起放在仲某事前准备的小包里并上锁,将钥匙交给叶某保管,小包由仲某保管。趁李某不注意,仲某将事先准备的装有废纸的同款式的小包和装有三人财物的小包进行了调换。

  然后,叶某又以仲某和李某拿着财物自己不放心为由,要求其中一人陪她回家取钱,仲某遂将装有废纸的小包交给李某后与叶某脱身离开。叶某见两人一去不回,才惊觉上当受骗,遂发现包中竟然全是废纸,身上的金银首饰全部被调包,追悔莫及。

  随后,李某、叶某二人在克拉玛依准噶尔市场故技重施,以同样的方式盗取了另一名受害人王某的财物。之后,二人将包内值钱财物全部变卖后,共分赃款。

  开庭审理时,仲某和叶某都表示非常的后悔,没有脸面面对家人,一时的贪念蒙蔽了理智,造成了今天的后果。

  最终,法庭考虑到二人认罪态度较好,且退还了全部盗窃钱款,判处仲某和叶某犯盗窃罪,均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责任编辑:刘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