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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五大理念统揽法院工作 为实现伊犁“十三五”规划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作者:奴尔泰·伊纳亚提  发布时间:2016-02-06 11:33:27 打印 字号: | |


伊犁州法院代院长 奴尔泰·伊纳亚提

201625日)


在五天的“思想理念过坎、工作能力提升”专题严修班的学习中,我认真聆听专家学者的专题辅导讲座,积极参与专题学习讨论交流,联系法院工作实际进行深入思考,使我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州党委工作会议等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的领会更加深入、学习更加系统,对中央、自治区和州党委提出的新理论、新思想、新观念理解更加透彻,对作出的新部署、新安排、新举措的掌握更加牢固,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思想理念进一步提升,大局观念进一步增加,工作思路更加清晰。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个发展”理念是“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和集中体现,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发展经验的集中体现,反映了我们党对发展规律的新认识。以“五个发展” 理念为指导,州党委明确了“十三五”及2016年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明确了“五个着力点”和“补短板、增动力、添活力、创亮点”这个基准,明确了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打造伊犁经济发展升级版、“一圈两带金三角”发展空间布局,加快“五化”进程、保障改善民生、构筑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生态和美伊犁、深入推进融合发展和从严管党治党、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等举措,为州直法院服务党委中心工作指明了方向。

作为法院院长我将按照 “四强”干部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州党委中心工作来谋划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带领州直法院将“五个发展”理念有效贯彻落实到执法办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切实运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推动工作发展。找准结合点、着力点,适应和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推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全面实施伊犁“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要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在新疆,稳定是第一责任,发展是第一要务,没有稳定的社会基础,再好的发展蓝图也无法变为现实。当前伊犁维稳形势总体可控、平稳向好,但维稳基础依然脆弱,随时可能出现各种问题、情况。人民法院是党和人民群众手中的“刀把子”,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中坚力量,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系列决策安排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尖锐性,时刻牢记中央关于“新疆的主要危险来自民族分裂”的正确论断,时刻保持高度警惕。面对严峻复杂的维稳形势,要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到头脑十分清醒、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坚持中央的要求就是任务、自治区、自治州党委的部署就是行动,始终把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牢牢把握“围绕总目标、引领新常态、强化责任制、力争不出事”的总要求,强化底线思维、问题导向,把握形势、强化严打主攻,始终保持对暴力恐怖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出重拳、下狠手,坚决打掉暴力恐怖分子的嚣张气焰,以实际行动捍卫法律权威,维护社会稳定。

二要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统揽人民法院工作。深刻认识伊犁面临的发展环境深刻变化的阶段性特征,主动服务伊犁经济社会发展。中国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是党中央对当前我国经济增长阶段变化规律的深刻认识和准确判断,是“一把理解中国走向的钥匙”。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但没有改变我国经济发展总体向好的基本面。改变的是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内涵和条件,是经济发展方向和经济结构。当前随着伊犁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州直法院工作也将面临许多新任务和新挑战。比如,经济增长减速必然引发某些法律关系调整;对外开放的深入推进,涉外法律纠纷必然增多;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必然导致劳资纠纷以及民生保障纠纷等猛然陡增;新常态下政府职能发生转变,“民告官”案件会快速上升,各族群众更为迫切地关注司法的公平正义等等,州直法院要想在伊犁实现“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有所作为,有所担当,就要认真分析研判“十三五”规划过程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任务要求,加强司法应对,依法妥善审理股权转让、企业破产重整等结构转型中出现的各种新类型案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改革、农业人口转移、城镇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等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案件,推动协调发展。加大对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审理环境资源领域的各类案件,大力推进环境资源公益诉讼,促进绿色发展。围绕“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加强涉外案件审判工作,依法支持外商投资,服务开放发展。依法审理好涉及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和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改善民生,服务共享发展,真正做到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

要增强改革创新意识,遵循司法规律,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题中之义,又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人民法院服务大局,助力小康社会建成,适应和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必须在司法体制改革上做文章,切实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大力提升司法能力水平,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要解决这些问题,焕发司法生机,提高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就必须着眼于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眼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着眼于建设高素质法官职业队伍,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院队伍。2016年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攻坚之年,州直法院将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要坚持从严治党,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确保廉洁司法为民。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法院工作确保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障。面对司法新常态,人民法院只有矢志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审判工作顺利开展。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都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二者相互统一。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要必须以党的领导为前提,并以符合司法规律的方式维护和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实施党的执政行为。人民法院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要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于党建和队建全过程,时刻怀着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增强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法官清廉,司法才能公正,司法公信力才能提升,要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坚定理想信念,打牢思想根基,严格执纪、铁面问责,将制度的笼子扎紧,架起制度的高压线,划出纪律的红线,以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确保每办一起案件都是铁案,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促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五要坚持能动司法,主动作为,推动平安伊犁建设。要扎实开展“访惠聚”工作,大力开展政策、法律宣教活动,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和“三非”整治,抢占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压缩宗教极端思想的蔓延空间,彻底铲除滋生宗教极端思想土壤。要协助相关单位共同做好刑满释放人员、非监禁刑人员等特殊人群跟踪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要精心组织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在“精”字上做文章、在“准”字上下功夫、在“实”字上谋突破,切实发挥好法院司法资源优势,为助力州直“十三五”扶贫攻坚战作出法院应有的贡献。要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严格坚持“诉访分离”原则,拓宽信访渠道,实现归口办理,坚决避免信访渠道不畅而导致矛盾升级。要加强司法建议、司法调研工作,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管理漏洞、治安隐患,及时向有关单位或职能部门提出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管控、加强源头治理的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刘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