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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取小麦补贴 “硕鼠”侵吞万元获刑
作者:沙雅县人民法院 叶明霞 阿不来提阿吾力  发布时间:2016-01-26 18:18:52 打印 字号: | |
  原本是农民群众的“当家人”,利益诱惑下竟然变成了监守自盗的“硕鼠”。海某瞄上了国家小麦补贴款,以欺骗的手段套取国家资金。然而触犯法律者,终将受到制裁。1月19日,沙雅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贪污案,判处海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海某,沙雅县某村党支部书记,在2012年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上报村民小麦种植面积时,虚报小麦补贴面积。以买某、阿某的名义领取小麦补贴款9975元。经群众举报,沙雅县人民检察院核查海某的问题后,认为海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向沙雅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沙雅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海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被告人海某作案后积极退赃、认罪态度较好,而且犯罪数额不大,应当从轻处理,做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李红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