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适应信息时代要求,善于运用互联网思维,坚持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是服务基层人民群众、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廉洁高效的重要途径。对法院自身而言,信息化有助于提高审判效率,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审判力;对外而言,信息化有助于司法便民,服务社会,提高法院公信力。
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意义
法院信息化是社会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和产物。对法院自身而言,信息化有助于提高审判效率,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审判力;对外而言,信息化有助于司法便民,服务社会,提高法院公信力。具体来讲,法院信息化的重要意义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息化建设可以保证审判流程公开,促进实体公正法院通过信息化可以实现电脑立案,从而减少私自立案和随意销案的现象;分案可以利用电脑自动生成承办法官、书记员、开庭时间和地点,并自动将案件有关信息直接发送给承办法官,可以减少“人情案”的存在。还可以充分利用数据、语音、图像等处理手段,真实地记录审判的全过程,使审判真正成为阳光下的审判。阳光审判保证了诉讼程序的公开、公正,从而促进案件实体结果的公平正义。
第二、信息化建设可以提高审判效率,防止超审办案人民法院在保证案件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同时,还必须保证诉讼不迟延。法院通过信息化建设,可以实现自动化、无纸化办公,从立案、分案、送达、到法庭记录甚至判决文书的生成,完全通过电脑在网络上进行,不仅降低了诉讼成本,还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第三、到结案的各个环节,都按既定的轨道运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促进了审判流程的规范化。各庭庭长可以通过网络对全庭的审判工作负责和监督,主管院长也可以通过网络对分管的案件进行审批,院长可以通过网络对全院的审判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这样,层层监督,严密监控,从客观上保障了审判的公正和效率。
第四、信息化建设有助于提高法院公信力,体现司法为民通过法院信息化建设,人民群众可以通过电子开庭公告和触摸屏系统,了解诉讼信息、开庭信息;通过人民法庭电子签章系统,可以减少当事人讼累,降低诉讼成本;通过法院的门户网站,可以实现个案信息查询、案例查询、远程申诉等便民功能,有助于提高法院的公信力,推动法治社会的进程。
信息化建设服务审判的主要体现
第一、通过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切实将办案流程网络化。该院从2009年引入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后,就大力推行所有审判、执行案件的办案流程在系统上运行的方式。凡立案大厅法官对当事人递交的诉讼材料初步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均将材料基本信息输入办案系统并移送材料到相关办案庭室,通过法院局域网,实现了案件从立案、分案、排期、开庭、结案、评查、归档、统计等都由系统管理;实现了基层院和中院、中院和高院电子卷宗移送;做到了全程监督、动态管理。办案流程网络化的实施,杜绝了办案的随意性、增强了办案的透明度、强化了对办案的监督和指导。增强了审判活动的公开性、有序性和规范性。
第二、通过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实现远程会议、远程提讯、远程信访的需要。随着法院系统会议的增多,需要及时下达的文件增多,出于减少差旅费、通讯费成本、加快时效性等的需要,远程视频会议系统的重要性凸显出来。较之电话系统,视频系统能提供直接、全面的视频、音频效果,不仅可以听到发言者的声音,还可以清楚的看见他的表情、动作,带来真实直观的交流体验,互动性更强一些。而且,视频会议系统可以同步显示照片、文档、影像文件,实现远程的教育、培训。随着最高院、高院对远程提讯、远程信访的要求,远程视频会议的应用更为广泛了。该院的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全年使用达30多次,远程提讯、远程信访也有15次左右。所有这些远程通讯提高了沟通效率,可以足不出户“面对面”沟通,节约运营成本,不用再负担差旅费,缩短决策时间,促进创新,使远距离沟通变得更频繁、效率更高效,从而提高法院效率。
第三、庭审直播点播系统将普通法庭改造成为科技法庭,实现庭审过程的数字化、网络化。随着司法公开的不断深化,利用日益成熟的计算机网络技术、音视频技术、图像处理技术、通信技术等来保障审判活动公开成为可能。庭审直播点播系统由庭审应用主机、高清摄像头、大屏幕显示器、扩音音响、无线话筒、证据展示台、刻录机等硬件组成,对庭审过程的所有电子笔录、音视频、电子证物等信息进行数字化处理,可以刻盘保存开庭过程也可以通过网络以直播、点播展现庭审过程。该院2010年建成6个科技法庭,到2014年通过改建拥有了10个高清科技法庭。科技法庭的建设将庭审的各个环节纳入网络化管理,规范了庭审行为,保障审判活动公开、高效进行,打破时间和空间因素对庭审活动的限制,方便了普通民众借助互联网了解庭审过程,在线司法监督,增强了审判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同时,提升了法院司法公平、公正和公开及阳光审判的形象。
第四、加强法院三级联网建设和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实现法院交流公开化。为了打破法院之间、法官之间的封闭交流,在上下级法院之间构建相对完整和有效的信息交换,最高院提出了法院三级联网的建设,各基层院、中院、高院陆续开始建设自己的内网网站。该院于2005年开通了内部局域网网站,与新疆高院、全区各中院和该院下属的9家基层院都实现了联网。随着司法三公开的提出,法院互联网门户网站的建设也紧跟内部网站的建设步伐展开。门户网站成为法院宣传自己、展示法官风采、实现庭审直播等的平台,为该院提供了信息展示机会和与来访者有效沟通的渠道。2013年该院依托中国法院网建成了互联网门户网站。下一步将努力实现法院与社会与广大网友的良性互动,促进社会各界群众对法院的了解。该院立案大厅还配置了公共信息查询系统,为触摸屏自助查询机,通过电子触摸屏上的“案件查询”栏目,案件立案后当事人只要按照系统提示输入相应案号,便可获知案件的案由、开庭时间、地点、结案时间、归档时间以及案件承办业务庭、主审法官以及审理的进度等相关情况。与其它查询工具相较,该软件具有查询结果信息丰富、查询步骤简洁的优点。通过法院交流公开化,增进了资源共享,提高了信息的传递速度,节约了诉讼成本,深化了便民诉讼,提供了“看得见、摸得着、听得见”全方位的信息化服务。为人们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条件和直接渠道,为法院了解群众诉求,维护司法案件的公平、公正、正义发挥重要的作用。
第五、依托电子卷宗系统,将档案管理电子化。各地法院一直都对纸质卷宗有着完善的管理归档制度,但随着电子信息化的普及,法院电子卷宗系统的建设全面展开。该院为了实现电子卷宗扫描案卷所面临的大量工作,每个庭室都增加了高速扫描仪。法院每个案件结案后,都由书记员对纸质卷宗中所有文字、图表、图片等进行完整的电子扫描,制作成与纸质卷宗完全一致的正、副电子卷宗上传至本院审判管理系统;审判管理办公室在网上进行评查,检查合格后点击“案件可归档”,案件被导入归档系统,档案管理员最后录入相关数据后完成电子卷宗归档工作。归档后的电子卷宗法官可通过内部网络调阅卷宗、打印相关材料,其他单位,原、被告、律师及群众也可到档案室查阅、打印相关材料。过去档案室调档,需要等很久由档案室人员从众多的纸质案卷中查找,过程比较繁琐。实现电子卷宗系统后,现在只需轻击键盘即可完成。电子卷宗全面建成后,为获取案件各种信息提供平台,为管理需求提供更为丰富的数据资源,为管理者确定案件中的瑕疵提供依据。不仅便于监督检查办案质量,而且能有效保护了纸质孤本卷宗,更能提升法院的工作效率将档案管理与法院信息化系统对接,还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方对诉讼档案的利用需求。
第六、依托审判质效评估系统,实现法院评价体系合理化。法院内部管理,都面临着如何全面、客观、公正地的评价审判、执行工作以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法院原始的绩效考评主要采取“手工录入+人工计算”的方式,工作量大,效率低,而且数据准确性也不能保证。引入审判质效评估系统后,加强完善审判管理工作,提升司法能力、促进司法公正,建立法院内部全新的动态监督体制和科学化审判管理机制,分析影响审判执行的各种因素,准确把握法院审判执行基本态势,从而为法院审判决策和管理提供完整、详细的参考依据,可以推动法院审判质效的全面提高,实现匝口结案,可以更有效的对业务庭室整体、法官个人的办案情况从质量、效率、效果综合评估,为法官与其他工作人员的晋职、晋级提供科学依据,实现对法院工作、法官、其它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业绩的数字化、网络化的综合评估与量化考核。
第七、加大力气实现法院办公自动化。目前,该院的审判人员电脑配备率已达到了100%,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也有一定量的配置,但还应加大力气实现无纸化办公,节省运营成本。现该院通过内部局域网站来发布公文、通知、通告、本院新闻等,改变传统公文处理中效率低下的“文件旅行”,提高文件的及时性、时效性。通过内部局域网cocall和布谷鸟等软件实现内部文件传输、收发,减少手工方式下的重复劳动,方便快捷,防止U盘使用传输过程中的病毒传播。
该院信息化建设的推进方式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信息化建设顺利推进自治区高级法院安排信息化建设工作以来,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紧跟时代发展步伐,扎实有序进行推进了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及时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省、市两级法院工作要求和会议精神,广泛宣传动员,从思想上引导干警克服畏难情绪,积极投入信息化建设工作,为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开展铺平道路。二是领导带头示范。培养干警网络习惯,院领导坚持每天登陆系统,带头使用OA办公系统签发法律文书、批阅文件,通过身体力行带动全体干警积极投入信息化建设中,形成了干警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登陆内网的良好局面。三是加大技术指导。强化干警网络技能学习,网络管理人员坚持8小时巡查,通过到每个办公室一对一、手把手结合公文阅办、邮件发送、通知读取等进行现场实际模拟使用,提高干警计算机应用技能。针对审判法官年龄普遍偏大、计算机操作不熟练,少数大龄干警嫌操作麻烦,对信息化推进应用表现不积极情况,该院先行抽调各部门年轻干警进行培训,让年轻干警熟练掌握后再负责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施。期间,院领导多次深入法庭现场督导,解决实际问题,保障信息化建设的顺利推进。
第二、加大物资配备,全面搭建信息化使用平台信息化建设工作是否能够顺利开展,硬件配备是最基础的环节。为推进信息化建设,该院一是加大资金投入。按照自治区高院要求,新购置服务器、机柜及计算机等设备,先后配备12台服务器,两台核心交换交换机,两套UPS电源,实现与各基层法庭的网络联通。采购电脑、扫描仪、打印机等设备,及时配发各部门。全院干警人手一台内网机,每个办公室都配有扫描仪、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为信息化推进提供基础保障。二是维护网络安全。在新内网安装前期,为保障办公设备安全,该院技术人员对全院所有电脑进行了大规模的系统重装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除和改进。并添置正版办公软件2套,为209台电脑安装了相关控件和应用软件,保证了信息化网络的安全运行。三是发挥信息平台效能。取消纸质文件发放,引导全院干警逐步适应无纸化办公。按时完成了省、市、基层法院的三级网络接割任务,更换了高清视频会议设备一套,保证了视频质量及会议通畅。在大法庭和小审判庭安装科技法庭、庭审直播等系统,实现了庭审同步录音、同步录像和同步记录,2015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刊载汉语言裁判文书1372件,法律文书签发、传阅文件等现代化办公作用得到凸显。为保障信息上传,微博直播、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等工作,在新内网院门户设置30个栏目板块,在办公楼大厅安装LED电子显示屏幕,及时发布各类发布文件、信息3000余条,信息平台效能得到有效发挥。
当前阶段取得的成绩
第一、当事人立案后,以后案件每进展一步都同步进行手机短信提示。当事人也可在多功能诉讼服务大厅内的触摸屏上同步查询本人案件的详细信息。对符合网上送达条件的,直接在网上送达诉讼文书。
第二、在法庭审理过程上,建立排期开庭信息平台,对审判员拟开庭案件信息及预约法庭随时可查。庭审活动全部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公开展示证据、公开展示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庭审结束后,自动刻录光盘,同步保存到内网上,每个案件的当事人均可在专用电脑上调阅其庭审视频。
第三、在执行环节上,建立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对执行案件的所有信息数据,随着执行过程的推进,按照不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整地录入系统中,建立健全数据库,通过当事人到法院信息平台查询、手机短信等形式,逐步向当事人公开相关执行案件信息。在法院网上,专门设置执行窗口,内设执行动态、执行须知、执行曝光三个栏目,在执行动态栏目里,公布重大执行活动和疑难典型案件的执行情况,使群众能及时了解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在执行须知栏目里,公布执行工作流程、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财产申报令等涉及执行的规定,使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操作规范能有清晰的感知。在执行曝光栏目里,主要对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公示,发布其姓名、照片、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情况,压缩其赖帐空间,敦促其履行义务,同时也警示其他被执行人。建立当事人诉讼诚信体系,登录和公布诉讼和执行中不诚信当事人的名单及相关案件信息,促使当事人及时履行诉讼义务和裁判义务。同时与房管、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的诚信体系联网,发挥优势,资源共享,敦促义务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
存在的问题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信息化建设中付出了不少努力,投入了大量财力人力,也取得了一些进步。但处在新的时代起点,随着信息化步伐的推进,该院运用信息化建设促进审执工作等优势作用进一步凸显,但亦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第一、干警思想观念没有转变。受传统的办公、办案方式和习惯思维方式的影响,部分法官干警对信息化建设思想重视不够,运用信心不足,觉得搞信息化耗费时间多,拖了办案人员后腿。对信息化建设表现不热心,不积极,不应用,导致配发的硬件设备长期闲置,信息化工作推进乏力。
第二、信息化建设机制还需完善。将信息化建设纳入到了各基层法院和机关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体系中,但是没有将信息化建设纳入每个人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体系中,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考核机制,部分干警思想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行动不积极,出现信息化推进抓一阵好一阵,部门与部门间发展不平衡现象,影响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整体发展水平。
第三、网络安全意识有待加强。在系统安全方面,面临着多种威胁与挑战,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在安全性方面有着很高的要求,虽然该院明确规定干警不允许私自使用任何外接设备,但部分干警对网络安全问题还没有足够的认识,法院专网的安全防范措施没有完全到位,如果有一台电脑感染病毒,就会威胁到整个网络系统,确保网络安全成为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核心问题。
努力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第一,端正认识,树立超前意识。信息化建设作为推进司法公开的重要平台,在法院开展信息化建设是必然的趋势,而是必须要下大力气的事。全院干警要坚决摒弃把信息化建设简单的理解为“无非是采购些新设备,换些新产品,设计些新软件”,领导干部以及负责信息化建设的部门要牢固树立“超前、节约和高效”意识,将信息化建设作为提升审判执行效率、增加司法服务容量、拓宽司法服务渠道的重要载体,并列入一把手工程抓紧抓牢。院领导要率先垂范,从上到下发动干警积极参与到信息化建设的大工程中去,通过人人参与、深入应用、拓宽渠道等方式,打牢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思想基础,让信息化建设成为广大干警的必然意识,彻底消除干警对信息化建设的错误认识。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要在“科学预算、专款专用和量入为出”的前提下,对采购的信息化系统设备货比三家和论证招标,拿出具体可行的高性价比方案。同时又要充分考虑信息化建设兼容、资源共享和预留升级空间问题。信息化建设作为推进司法公开的重要抓手,各级法院干警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干警必须要坚决摒弃“怕出丑、怕亮相、怕公开”的狭隘观念,牢固树立“司法公开、服务为民”至上意识。要顺应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和群众对司法公开的现实需求,在保护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遵循“能公开尽量公开”的原则,以“天平工程”建设为基本载体,努力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各类问题和意见建议,合理引导网络舆论走向,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第二、扩大应用,注重实效。建设是手段,应用是目的,要正确认识建设和应用的辩证关系。只有硬件建设,应用跟不上,信息化建设就面临着 “最后一层窗户纸”的局面,不可能达到建设的目的。应用水平高了,应用范围广了,可以使广大工作人员亲身体会到信息化建设带来的方便、高效和快捷,激发他们对信息化建设的热情,使其能自主地、积极地参与到其中来,更加拥护信息化建设,并且在无形中转变了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为开展更大规模的建设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该院可以通过提高应用层次、扩大应用空间,充分挖掘信息化的潜力,在局域网、广域网的基础上,探索应用多媒体触摸查询、电子档案、审务公开、电子公文传输、数字监控、审判监督、电子政务等功能。可以通过“软硬结合”的办法,软即引导应用,硬即强制应用,促使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自主应用信息化建设成果。要为信息化建设提供广泛的应用空间,要以推动实际应用为目标,要以将法院干警从繁杂的人工统计中解脱出来为立足点,着力在设施建设、深化应用、资源整合、安全保障四个方面实现新发展的信息化要求,与时俱进,不断推出老百姓易于接受、干警便于运用、统计分析更为便捷的高科技服务方式,提高法院司法服务的科技水平和科技含量,拓宽司法服务的宽度、广度和深度。
第三、加大培养信息化人才的力度。要加快建立和实施信息技术培训和考核制度,既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使他们能够掌握并熟练应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又要加强对专业人才的培训和引进,造就一支既懂技术、又懂法律、熟悉法院工作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全体法院人要从上到下参与到信息化建设的大工程中去,通过人人参与、深入应用、学好用好信息化这一利器,夯实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思想基础,拓宽法院信息化学习使用渠道,让信息化建设成为广大干警的必然意识,努力打造一支信息化意识强、水平高和能力卓越的高素质队伍,不断提高法院司法服务的科技水平和科技含量,提升司法服务的宽度、广度和深度。
第四、加强管理,合理规划。信息化建设投入大,运行维护费用高,该院在制订规划时,要充分利用已有的资源和条件,以需求为向导,提出切合实际的计划,做到规划一块,建设一块,应用一块,成功一块,使规划、建设与应用紧密地吻合在一起。同时,建立和完善配套机制保障信息化建设顺利推行。
结语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必须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化建设等新科技手段推进司法公开,既是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又是司法实践的有益探讨和创新。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系统工程。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必须以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重点,即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不仅可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改善法院内部管理,而且也有利于规范诉讼行为,节约诉讼资源,促进资源共享,方便群众诉讼,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进而有效提升司法权威和司法形象。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应以信息化建设为契机,积极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努力创新信息化建设工作机制,把推进信息化建设与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法院信息化水平,实现法院审判工作和信息化建设的深度融合,积极推动人民法院科学发展,为社会的长治久安做好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