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不久前报道,目前,江苏全省法院已全部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2014年5月22日,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拍出价值3.25亿元的地块,被媒体形容为“淘宝史上最贵商品”。截至2015年10月,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入驻法院超过1000家,拍卖超过16万次。
“互联网+司法拍卖”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并不为人们所完全接受。有观点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调整的对象是商业拍卖行为,司法拍卖并不受其调整。人民法院做网络拍卖违反《拍卖法》关于“拍卖企业从事拍卖活动”的规定。还有观点认为,司法拍卖是关系人民法院判决的执行问题,应该是严肃的事情,如今交给淘宝网等购物网站来负责实施,是出让司法主权,且也不安全。
2012年8月31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颁布,其中删除了“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交有关单位拍卖或者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的表述,修改为“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这一表述明确了人民法院不仅可以做传统的委托拍卖,也可以自主开展网络拍卖。司法网络拍卖是合法的。
司法网络拍卖的实质是法院自主拍卖,淘宝网等购物网站并不介入司法拍卖的任何环节,仅为线上拍卖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和技术支持。法院作为中立一方,主导整个司法拍卖过程,确保拍卖程序严格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法官负责网上信息审核维护、对买家关于法律问题的咨询进行释疑,相比于传统的拍卖公司,法官在法律事务上更加专业。因此,司法网络拍卖是安全的。
大到大宗土地、厂房、机器设备、工业原材料、废旧物资、汽车,小到手机、珠宝,甚至生猪、金鱼等畜禽都被“搬”上拍卖平台。司法网络拍卖受众广、零佣金、全公开,不受时空限制,满足了当事人最大限度实现胜诉权益的需求,给老百姓带来了实惠方便,给司法带来了公正高效。
2015年8月26日,在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强调,要大力推广网络司法拍卖,对破解财产处置周期长的瓶颈问题进行有益探索,有效打破地域限制,最大限度减少人为控制,切实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杜绝拍卖中的不公、不廉现象。